招标
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36.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22fw202122681
预算金额3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451-518636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6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2268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1.3服务内容:敏捷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升级、等保测评服务;

1.4付款方式: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第二笔付款:采购人收到正式等保测评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第三笔付款: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

1.5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1.6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5000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1月10日9:00 至2021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投标。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6.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00 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 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项目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开标大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00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3664867

代理机构: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451-51863622 15946004809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2268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ETC发行服务支撑项目等保测评和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1.3服务内容:敏捷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升级、等保测评服务;

1.4付款方式: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第二笔付款:采购人收到正式等保测评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第三笔付款: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额度款项。

1.5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1.6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5000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1月10日9:00 至2021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投标。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6.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00 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 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项目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开标大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通智能电子收费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00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3664867

代理机构:黑龙江裕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451-51863622 159460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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