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D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建设项目(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6137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a001029841001
预算金额6137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荆13811182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D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建设项目(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29841001

• 公告内容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D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D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平谷发改(核)〔2022〕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九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平谷区滨河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及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1793.73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1793.7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451.0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 合同估算价 6137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753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预制产业化工程等。
2.5 其他 /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十年完成的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2 07 14 09 00 分至 2022 07 19 09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07 25 09 00 分。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九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平谷区航宇街5号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小区33#2-401室
联 系 人: 李荆 联 系 人: 李文义
电 话: 13811182759 电 话: 1501138165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72258832@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2 07 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