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深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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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157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深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测设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测设计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冀水农【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深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项目区规划为石津灌区燕河分干渠、四干一分干渠、四干二分干渠辐射范围,涉及到护驾迟镇、榆科镇、大堤镇、高古庄镇、乔屯乡部分村,灌溉面积约4.7万亩。
勘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勘测和设计成果并直至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的勘测设计服务;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建设地点:深州市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6.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 束力; 2.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 2.6.4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全部合同款的支付; 2.6.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9 09:00至2023-05-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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