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QH-PLLT202300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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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07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10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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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001 | GSQH-PLLT2023003 | 工程-施工 | 1499900.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3〕17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对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原30座蔬菜日光温室进行维修改造提质增效,维修加固日光温室墙面,更换棚架、棚膜、自动卷帘机,土块更换培肥消毒熟化,供电供水设施布设,工作区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1499900.00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2023 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19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施工经验、业绩良好,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审计报告已完成请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9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和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7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 7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 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 7 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 7 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10日17时00分00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48988586),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光盘 PDF 存储1份、正版广联达版本投标预算U盘1份。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05 0169 0109 0000 09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市西街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GSQH-PLLT2023003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48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933-36216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西路99号改水办商住楼201
联系人:柳改香
电 话:17748988586
附件信息
- 附件1:工程量清单(GZ)+++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1).PDF
- 附件2:招标文件++灵台县无公害旱作农业示范园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