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施工][营口市]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6046.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4736
预算金额6046.39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6046.39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蕾
中标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张蕾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营口市]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736 | 工程名称 |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736001001 | 标段名称 |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 | ||||||||
建设单位 | 营口市中心医院 | 填报单位 |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 建设地点 |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张蕾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1112023202402034 | 60463900.000000元 | 365日历天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3.4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蕾 | 吴晓波 | 王健有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蕾 | 吴晓波 | 王健有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胡洁 | 沈剑英 | 魏颖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23202402034 | 豫1412023202303951 | 豫1412010201109392 | ||||||||
投标报价 | 60463900.000000元 | 60440824.000000元 | 602568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企业资质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44 | 88.61 | 84.0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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