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化县清塘铺镇人民政府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遗留尾矿重金属污染管控EPC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1980.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化财采计[2023]000064号
预算金额1980.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爱土工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980.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化县清塘铺镇人民政府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遗留尾矿重金属污染管控EPC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7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安化财采计[2023]000064号-1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清塘铺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爱土工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遗留尾矿重金属污染管控EPC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3]000064号
3、项目内容: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遗留尾矿重金属污染管控EPC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蒋永
6、联系电话:0737742834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9801279.55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7月21日,完成日期:2024年03月17日。总日历天数:240天。
2、地点: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6-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6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罗梦君委托代理人:罗志
电 话:15273877831电 话:1883563253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18层1803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呼家楼支行
 帐 号:1100101860005300774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