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元宝区]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包、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许可包、压力管道设...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963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传伟0415-2263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2
公告正文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963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单次最高限价:1万元,预计评审次数:3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
采购需求: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单次最高限价:1.5万元,预计评审次数:3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单次最高限价:1.1万元,预计评审次数:2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单次最高限价:1万元,预计评审次数:3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鉴定评审工作; 3.2.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具有满足鉴定评审工作需要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持续保持其合法有效; 3.3.建立与鉴定评审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等; 3.4.具有与从事的鉴定评审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以及销售活动;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不得从事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3.6、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 lnzc0415@163.com ,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0415-2263999。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联系方式: 0415-9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128号2104、2105、2106、2107室
联系方式: 0415-2263999
邮箱地址: lnzc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07010309221059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传伟
电话: 0415-2263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