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
项目(组建资格库)
公开询价文件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2
第二章 投标须知6
第三章 评标15
第四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19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2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64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公告
一、询价条件及项目概况
1.1询价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基本概况:顺业拌和站占地面积约 22.5亩,拥有3条270立方米/小时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设置独立的标准化试验室,严格控制混凝土原材料质量。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且有权根据实际供货需求,决定是否再委托其他供应商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1.2.2 项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1.2.3 采购物资: 具体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1.2.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3年(具体以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起计)。
1.2.5 第一批次项目采购总预算价为28119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233075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481150.00元,一年采购总预算价为:159391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1305220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2886900.00元。
1.2.6 公开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见《附表 1》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获取采用优盟平台公开询价的方式,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4月17日;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7日15时 30 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优盟平台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祥丰路3号顺德区伦教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702620368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附表 1:
采购物资明细表及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运作模式
入库规则:以本次报价为准,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列第一至第六为入选供应商,排列第一、第二为首批次(期)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响应单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响应供货业绩金额总额大的优先。供货价格:第一批次响应单价需自合同签订起两个月内不作调整,两个月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全部供应商(入库供应商)在优盟系统进行询价,按照价格由低至高排序重新确认下一批次(月份)的成交供应商,后续每批次采购一般情况下每月询价一次,可视实际使用量相应缩短或延长,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供货时间要求:第一次供货时间自收到中选通知后15天内进行供货,后期每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通知7天内进行供货。
4.取消资格情况:
4.1在合同执行期间连续6次询价都没有发生中选的,或不响应采购人报价超过3次(含3次),取消其作为供应商资格;
4.2供应商除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外,若供应商没有按供货任务书要求完成供货的,则可视为供货违约,采购人可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当次供货款内直接扣除违约金。出现2次(含2次)以上供货违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扣除其全额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
4.3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立即组织采购人对拟采用供货石场进行实地考察(提供石场包括主石场和备用石场),严禁供应商随意变更供应石场,如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时,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随意变更供应石场的,每次采购人在履约担保金中或货款中扣除乙方十万元作为违约金且乙方需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超过2次(含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4采购人有权不定时对材料的质量等进行抽检,如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在不影响采购人使用的前提下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补充相应数量并符合要求的材料到采购人指定地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合格批次货物的退货,并按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中扣罚标准在当次供货款内给予扣款。超过2次(含2次)则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4.5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或配送不及时的次数累计满2次(含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6采购人对服务进行考评,供应商考评不及格(少于60分)超过2次(含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7首次供货前供应商需提供一套样板给采购人,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按此样板供货,如不按样板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8供应商被取消资格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司同类型产品的建库资格。
供应商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控制度,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定义及解释
1.2.1 货物:指供应商为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1.2.2 服务: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1.2.3 合格的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合格供应商的具体要求见询价公告《附表1》。
1.2.4 询价组织: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1.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正式合同的供应商。
1.2.6 日期:指公历日。
1.2.7 合同: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采购询价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
1.2.8 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
1.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4 询价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供货期和交货地点
1.4.1 询价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询价的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1.4.3 询价的计划供货期和交货地点:见需求一览表。
1.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询价物资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询价公告附表;
(2)供货业绩要求:见询价公告附表;
(3)履约信用要求:见询价公告附表;
(4)履约能力要求:见询价公告附表;
1.5.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1.6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反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询价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转包
1.10.1 本询价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价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询价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研究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文件格式要求、条件规定、标的物技术指标等,因不能提供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其结果可能会使其响应文件无效。
2.1 询价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提出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1.1 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采购人收到疑问后,通过书面形式按照询价公告的路径发给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1.2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响应截止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的视为已收到澄清。
2.2 询价文件的修改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询价文件,通过书面形式按照询价公告的路径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不足2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1)承诺函
(2)物资供货业绩表
(3)履约信用证明(承诺)
(4)响应报价表
(5)营业执照复印件
3.响应文件有效期。
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
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响应文件的责任。
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响应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4.响应文件的编制
4.1 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4.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 。
6.投诉的提出
6.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不满意的,可以向采购人本级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处理期间,采购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采购活动(被上级部门通知暂停的除外)。
采购人本级监督部门电话: 13302859958 联系人:招子元
6.2供应商对本级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向上级监督部门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
采购人上级监督部门电话: 13702265521 联系人:郑海
6.3采购人对无效质疑拒绝受理的行为或供应商对接受质疑回复、撤回质疑的行为不影响监督部门根据事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的权利。
7.不良履约供应商
7.1供应商违规情形及被列入不良履约供应商清单情形如下:
(一)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协同响应的;
(二)向采购人及评审人员提供不当利益的;
(三)主动干扰评标纪律,取得应保密的信息的;
(四)不按照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签约的;
(五)累计无效质疑或投诉达到2次的;
(六)虽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和中选后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7.2被列入不良履约供应商清单供应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企业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三章 评标
1.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列第一至第六为入选供应商,排列第一、第二为首批次(期)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响应单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响应供货业绩金额总额大的优先。
3.评审程序
3.1 符合性评审。
3.2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 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 一的属重大偏差:
(1)响应单价高于上限单价的;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对报价函、响应文件等文件盖章的;(没有按照询价文件格式和要求填报的无效)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 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询价的;
(5)响应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
(6)响应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响应物资要求的;
(7)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 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8)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没有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任意一条的;
(9)其他情况;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4报价的评审
4.1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人员按照以下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 乘以数量得数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 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4.2 报价的评定
(1)本次评审价以机制砂的税前响应单价予以评定;
(2)报价分析:采购人对响应单价进行评审,审查响应单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响应单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响应单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采购人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采购人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5.定标方式
采购人按照低价排名顺序确定排名,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列第一至第六为入选供应商,排列第一、第二为首批次(期)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响应单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响应供货业绩金额总额大的优先。
6.公示
采购人在优盟平台进行公示询价结果。
7.成交结果
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在优盟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8.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签订合同
9.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9.3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9.4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9.5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项目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项目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或发运不能满足买方需要,采购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削减合同数量另行采购,也可采取中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6 合同交货计划: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由采购人成交时提供。
第四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备注:
第一批次项目采购总预算价为28119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233075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481150.00元,一年采购总预算价为:159391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1305220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2886900.00元。采购人不承诺采购量, 结算价以合同双方实际核对的数量结算为准。税率必须结合投标人按照现行税率政策填报,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制砂岩性要求:石灰岩、花岗岩、玄武岩、闪长岩、辉绿岩。
3.响应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
4..第一批次响应单价需自合同签订起两个月内不作调整,两个月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全部供应商(入库供应商)在优盟系统进行询价,按照价格由低至高排序重新确认下一批次(月份)的成交供应商,后续每批次采购一般情况下每月询价一次,可视实际使用量相应缩短或延长,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第一次供货时间自收到中选通知后15天内进行供货,后期每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通知7天内进行供货。
6.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其他任何第三方对采购人进行供货。
7.天然砂(水洗砂)在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用石采购公开询价项目(组建资格库)和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中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公开询价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1 物资名称:砂。
1.2 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不限于以下技术参数要求)
1.3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1.3.1货物质量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标准(若有)。
1.3.2具体质量及技术指标按用询价文件中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及技术要求执行。
1.3.3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参数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1.3.4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为合法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和可以合法转让的货物,是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货物。
1.4 供货标准:
机制砂
1.4.1机制砂岩性要求:石灰岩、花岗岩、玄武岩、闪长岩、辉绿岩,除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机制砂细度模数:中砂控制在2.3~3.0;
(含水量≤ 5% :本项含水量要求只适用于以车辆运输过磅的计量方式。采用船舶运输的,以供需双方现场测算的立方数量为准,不扣含水。)
1.4.2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即属于不合格货物。
1.4.3 货物含水量要求
备注:
(1)首次供货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一套样板给采购人,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按此样板供货,如不按样板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成交供应商到达采购人堆料场的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规定方法进行含水量测定,采购人应通知成交供应商到场,双方共同完成测定;在2小时内成交供应商不派人到场的,采购人可以单独完成测定,视为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自行测定的结果。对含水量测定值b%超过最大含水量参照值,采购人可以认定测定值为该车次或批次的材料含水量值,并做以下减重处理:材料实际重量=材料过磅重量×(100-b+a)/100(其中a为最大含水量参照值,b为含水量测定值,1为当b大于a的情况时进行处罚扣减)。
(3)机制砂质量要求如下: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以C30泵送混凝土为质量验收标准(原材料合格条件下),在C30泵送混凝土高效外加剂掺量不大于2.8%下,试拌混凝土坍落度应不小于200mm,扩展度不小于480mm,2小时内坍落度损失不大于20mm,扩展度损失不大于50mm。C30泵送配合比如下:(单位:Kg)
①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即属于不合格货物。
②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如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届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货通知一周内将不合格品处理完毕;若逾期,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对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属,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不得就采购人的处置行为及处置后收益行使任何权利。如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该不合格品可降低标准使用的,该批货物按以下方法结算:
1)若含MB值≥1.4%,则以 1.4%为基准,每增加0.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0.1%部分,按0.1%计算扣款。
2)若泥块含量≥0.5%,则以0.5 %为基准,每增加0.1%,单价(含税)减5元/吨,不足0.1%部分,按0.1%计算扣款。
3)若机制砂石粉含量≥7.0%,则以7.0%为基准,每增加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1%部分,按1%计算扣款。
4)若压碎指标≥20%,则以20%为基准,每增加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1%部分,按1%计算扣款。
1.5 质量要求采购人根据要求可在后续每批次采购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2.检查及验收
2.1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2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本项目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本项目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或发运不能满足采购人需要,采购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削减合同数量并由其他供应商直接提供所缺部分物资,成交供应商无权提出异议,也可采取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 验收数量的方法:过磅验收。
2.4 质量保证期限: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范本一(正式合同)
合同编号: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
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合同书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乙方: (供应商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采购人名称)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供应商名称)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合同标的概况
1.根据采购结果,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货物:
备注:合同单价包括了货物价、运输费(含城市区内转运费)、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交通费、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所需费用,在合同期内每次《价格确认函》确认的货物履行期间的合同单价不变。
2.技术参数要求
机制砂
3.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3.1货物质量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标准(若有)。
3.2具体质量及技术指标按用询价文件中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及技术要求执行。
3.3乙方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参数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3.4乙方保证货物为合法拥有所有权、知识产权的和可以合法转让的货物,是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货物。
3.5机制砂质量要求如下: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以C30泵送混凝土为质量验收标准(原材料合格条件下),在C30泵送混凝土高效外加剂掺量不大于2.8%下,试拌混凝土坍落度应不小于200mm,扩展度不小于480mm,2小时内坍落度损失不大于20mm,扩展度损失不大于50mm。C30泵送配合比如下:(单位:Kg)
①乙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即属于不合格货物。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届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一周内将不合格品处理完毕;若逾期,则视为乙方放弃对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不得就甲方的处置行为及处置后收益行使任何权利。如经甲方书面同意该不合格品可降低标准使用的,该批货物按以下方法结算:
1)若含MB值≥1.4%,则以 1.4%为基准,每增加0.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0.1%部分,按0.1%计算扣款。
2)若泥块含量≥0.5%,则以0.5 %为基准,每增加0.1%,单价(含税)减5元/吨,不足0.1%部分,按0.1%计算扣款。
3)若机制砂石粉含量≥7.0%,则以7.0%为基准,每增加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1%部分,按1%计算扣款。
4)若压碎指标≥20%,则以20%为基准,每增加1%,单价(含税)减4元/吨,不足1%部分,按1%计算扣款。
4.供货标准:
机制砂
4.1机制砂岩性要求:石灰岩、花岗岩、玄武岩、闪长岩、辉绿岩,除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机制砂细度模数:中砂控制在2.6~3.0;
砂浆用砂:
(含水量≤ 5% :本项含水量要求只适用于以车辆运输过磅的计量方式。采用船舶运输的,以甲乙双方现场测算的立方数量为准,不扣含水。)
4.2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乙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即属于不合格货物。
4.3 货物含水量要求
备注:
(1)首次供货前乙方需提供一套样板给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按此样板供货,并作为日后验收货物的依据;如不按样板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到达甲方堆料场的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规定方法进行含水量测定,甲方应通知乙方到场,双方共同完成测定;在2小时内乙方不派人到场的,甲方可以单独完成测定,视为乙方同意甲方自行测定的结果。对含水量测定值b%超过最大含水量参照值,甲方可以认定测定值为该车次或批次的材料含水量值,并做以下减重处理:材料实际重量=材料过磅重量×(100-b+a)/100(其中a为最大含水量参照值,b为含水量测定值,1为当b大于a的情况时进行处罚扣减)。
3.5 质量要求甲方根据要求可在后续每批次采购进行调整,另行通知。合同价格
1.以响应报价表报价为准(两个月内不作变更),其后以每次《价格确认函》为准。
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供应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并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货物,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结算金额是金额四舍五入到分。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现金转账形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担保的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本合同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若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退还时,甲方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提供履约保函,则在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后退还;
5.履约担保若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必须转入甲方指定帐号;若采用履约担保函形式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履约担保函须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或支行,或顺德农商银行,或佛山市内国资担保公司开具;
(2)履约担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3)履约担保函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在甲方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时,担保机构将不坚持要求甲方先向乙方提出索赔或要求甲方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若在履约担保期限(即本合同项目服务期)内,甲方行使受担保权利,扣收履约保证金或者要求担保机构履行担保责任,则乙方应按照履约担保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或要求担保机构重新出具履约保函,乙方必须保证在履约担保期间内的任何时间,甲方的担保受益权都达到本款第2项约定的金额。
7.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款并视乙方为单方解约,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且相关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付款方式双方同意按自然月为结算周期,约定次月5日前双方完成对当月的货物数量、金额对账,甲方在结算周期后60日内支付95%对应月度货款,剩余5%货款在对应月度款支付后60日内支付。
2.在下一轮比价前,甲方可视自身资金状况调整付款时间。
3.开具发票:乙方在每次收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国家调整税率发生变化,按最新的税率执行。
5.乙方应理解甲方付款的相关程序,甲方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向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若因审核流程或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合理延迟而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供货期为3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以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起计)。
六、保险、发运、保管要求
乙方负责将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收货地址为甲方指定地址。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七、货物的包装标准
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包装应适宜运输,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运抵交货地点。甲方不再支付包装费、包装押金等费用,不承担损耗责任。包装材料乙方不予回收。乙方应承担交货前由于包装不当和防护措施不足或者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失、破损、锈蚀等责任和事故损失。在交货后,在甲方规范、合规管理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交货的包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货物损坏,锈蚀等一系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供货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任务书后,应按指定的材质、规格、数量、时间和地址要求完成供货。
2.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若乙方没有按供货任务书要求完成供货的,则可视为供货违约,甲方本合同的约定在当次供货款直接扣除违约金。出现2次(含2次)供货违约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并扣除其全额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
3.当乙方无法供应甲方所需货物时,甲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削减合同数量并由第三方供应商直接提供所缺部分货物,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九、人员及设备设施要求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对应具体服务项目的专业水平,确保满足甲方所委派的项目顺利开展。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提出的书面申请在甲方审批通过后才可更换。
3.乙方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于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为甲方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甲方免负一切责任。甲方因前述原因先行垫付费用或者因此遭受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处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合同期内具体项目的人员要求按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按规定设定,乙方必须满足,否则将不授予具体项目服务资格。
5.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十、实地考查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组织甲方对拟采用供货石场进行实地考察(提供石场包括主石场和备用石场),石场考察内容包括:石场规模、石场经营性证件(营业执照、批复开采范围图、安全生产许可证)、碎石岩性及规格、碎石加工方式及产能、运输条件、联系方式等。综合实地考察情况以及取样试验结果满足相应技术需求后确定供货石场,同种岩性的碎石供应石场必须提供主供应石场和备供应石场。
2.乙方在供应碎石前,应提供确认石场的采购证明文件,并提前通知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抽样检测,如果未能提供采购证明文件或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需求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材料,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严禁乙方随意变更供应石场,如因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变更供应石场的,每次甲方在履约担保金中或货款中扣除乙方十万元作为违约金且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超过2次(含2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
具体分批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发货通知书为准。甲方必须于书面发货通知书确定的交货时间前2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物名称、交货数量。如乙方不按发货通知书的要求交货的,则甲方有权拒收。书面通知书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微信、QQ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顺德区内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费(含装卸费、搬运费等)由乙方负担。在货物正式移交给甲方并经甲方签发收货证书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负担。
4.每次供货提供每批次石场出库单(或船单)证明。
十二、验收方式
清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日起1天内,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点收货物,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不派人参与清点检验的,视为同意甲方自行检验并同意甲方做出的点收报告。经清点型号、规格、数量与合同约定一致的,甲方将签订收货证书;不一致的,由甲方出具点收报告,乙方应在该报告做出之日起3日内进行货物更换、补发。验收:乙方提供的样品(已经双方确认的实物),经甲方书面确认和封存样品以后以此作为验货标准。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签订收货证书之日起1天内,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不派人参与验收的,视为同意甲方自行验收并同意甲方做出的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应在该报告做出之日起3日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乙方商品更换、补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逾期验收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一切责任。
(2)甲方若认为有必要对乙方货物除按“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约定进行验收外,还需送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在甲方签订收货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送到有关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按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机构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将向乙方提供货物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出具的检验报告,乙方应在甲方提供该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否则甲方有权退货。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合格的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如果由于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表及甲方代表随时有权对现场货物进行抽样检查,要求将乙方的样品送到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进行检验,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合格的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若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者要求乙方停止供货,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额履约担保。
(4)甲方的自检结果,不代表该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测机构、政府监督部门的检测结果。当甲方对货物的自检合格,并已经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但是只要该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测机构、政府监督部门的检测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车次或批次的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需负责赔偿。
(5)质量争议检测机构: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点和验收行为及验收结果而发生货物更换、补发所发生的商检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三、质保期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从甲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60日内。在质保期内,凡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免费负责更换或者修理。乙方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或者修理直到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商检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仓储费等费用,并应向甲方支付实际结算总额的1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十四、售后服务要求
甲方有权不定时对材料的质量等进行抽检,如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在不影响甲方使用的前提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相应数量并符合要求的材料到甲方指定地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合格批次货物的退货,并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扣罚标准在当次供货款内给予扣款。超过2次(含2次)则有权取消该乙方的服务资格。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乙方须根本合同要求的时间进行响应及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供全部货物,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批次货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全额履约担保。
2.乙方所交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进行更换、补发,并承担甲方因更换、补发而支付的所有费用,由此而逾期交货的,还应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当天,将货物的技术资料送达甲方。如果技术资料不全或者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否则,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处理。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或者性能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
(1)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货物更换、补发,并承担甲方因更换、补发而支付的所有费用,由此而逾期交货的,还应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于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分的,乙方即构成违约。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5日内,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在应付的合同费用或履约担保内直接抵扣甲方的损失或没收履约担保。
6.乙方在履约担保中被扣除金额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履约担保到原额度。如未能补充履约担保,则视为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及因甲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和其他经济损失等。
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材料供应质量较差、断供、经营不善及服务意识差等情况,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乙方须支付该供货周期的原材料差价。
9.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合同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 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合同的竞争或者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者全部合同;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者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者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的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利益。如果甲方根据本项第一条的约定,终止了全部或者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除合同约定外,若乙方存在其他未尽责任或者违约的行为,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按甲方需求供应货物、放弃协议供货资格或被取消协议供货资格时,甲方有权将本项目合同授予与其他供货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甲方不接受乙方由此提出的索赔请求,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保证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且有权根据实际供货需求,决定是否再委托其他供应商提供服务,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6.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原则及公平交易准则的其他行为。
7.在合同执行期间连续6次询价都没有发生中选的,或不响应甲方报价超过3次(含3次),取消其作为供应商资格。
十七、考核及合同管理
若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或配送不及时的次数累计满2次(含2次),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主动放弃项目合同或由于各种原因被甲方取消其供货资格,甲方有权将本项目合同授与其他供货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额履约担保。单项项目完成后,甲方将对承担该项任务的乙方进行服务考评(考评办法详见附件),包括交货效率、材料质量、服务态度等,评价将记录入册。
十八、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有关服务。严格按照甲方授权范围,从严约束服务工作内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认真做好“协调”工作,选派具有较高技术素养的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之中。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它与该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履行服务合同的各项义务,妥善处理各方意见,把服务工作做好。甲方有权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货物。如发现协议供货商所供货物属不符合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劣质货物,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和没收履约担保,并有权拒绝其以后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十九、乙方服务总体要求
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业务。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接业务的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安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尊重并接受甲方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明确各问题处理方法、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限等,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落实报告逐级上报。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称协议,下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接本项目时,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并确保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材料供应,若乙方反悔,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全额履约担保,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有项目开展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及安排。
8.甲方对服务进行考评,乙方考评不及格(少于60分)超过2次(含2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二十、乙方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乙方承接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确保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补救或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供货,确保材料质量。如所供材料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而被退回的,乙方必须重新按要求提供材料,补救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参数须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保证货物为乙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和可以合法转让的货物,是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货物。
二十一、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则由乙方解决,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二、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板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二十三、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五、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开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起。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附件1:《服务评价表》
附件2:《水泥混凝土用砂价格确认函》
附件3:《廉政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服务评价表
备注:甲方对评价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附件2:
水泥混凝土用砂价格确认函
编号: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水泥混凝土用砂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就 (项目)的水泥混凝土用砂供应进行价格确认,具体详见下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含税固定费用: 元/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金、资金占用费用和利润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不予调整。
2、含税结算单价=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报送供货价格
3、水泥混凝土用砂价格确认表属于原合同的附件,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它定义及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4、此水泥混凝土用砂价格确认函自双方授权人员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作为双方合同中的结算依据。
5、本单价确认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廉 政 合 同
甲 方: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全称)
乙 方: (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合同书》办事。
1.2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5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乙方义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5.1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6.1 本合同作为《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合同书》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8.1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二份。
甲 方: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乙 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
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公开询价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承诺函
(2)物资供货业绩表
(3)履约信用证明(承诺)
(4)响应报价表
(5)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承诺函
致: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询价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的响应,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文件及询价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作为提供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对于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我公司报价详见响应报价表。
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及询价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询价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询价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废。
我方承诺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和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符合采购人要求。
我方承诺当生产、运输、气候、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符合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物资供货业绩表
注:附合同、合同期内供货发票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至少一份新签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合同内对应供货的有效发票(发票总额不少于50万元)。
3、履约信用证明(承诺)
履约信用证明(承诺)
致: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等纠纷;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有关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失信名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一旦发现上述承诺的失实和错误,我方将自愿接受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及其他处罚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响应报价表
备注:
1.第一批次项目采购总预算价为28119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233075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481150.00元,一年采购总预算价为:15939100.00元,其中:机制砂预算价13052200.00元,砂浆用砂预算价:2886900.00元。采购人不承诺采购量, 结算价以合同双方实际核对的数量结算为准。税率必须结合投标人按照现行税率政策填报,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制砂岩性要求:石灰岩、花岗岩、玄武岩、闪长岩、辉绿岩。
3.响应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本次评审价以机制砂的税前响应单价予以评定,砂浆用机制砂单价为机制砂报价基础上加上3元。
4..第一批次响应单价需自合同签订起两个月内不作调整,两个月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全部供应商(入库供应商)在优盟系统进行询价,按照价格由低至高排序重新确认下一批次(月份)的成交供应商,后续每批次采购一般情况下每月询价一次,可视实际使用量相应缩短或延长,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第一次供货时间自收到中选通知后15天内进行供货,后期每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通知7天内进行供货。
6.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其他任何第三方对采购人进行供货。
7.天然砂(水洗砂)在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用石采购公开询价项目(组建资格库)和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中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物资名称 | 规格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 | 水洗砂 | 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且供应商须是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供货业绩: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至少一份新签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合同内对应供货的有效发票(每个合同发票总额不少于50万元)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等纠纷;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有关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失信名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有一定的储存保供能力,供应商提供保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机制砂 | ||
砂浆用砂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祥丰路3号顺德区伦教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0757-29300362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
3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
4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 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详见询价公告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 不接受 □ 接受 |
6 | 偏离 | √ 不允许 □ 允许 |
7 | 构成询价文件的 其他材料 | 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
8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
9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签字部位必须手签。 |
10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其它 | 响应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24 年4月 17日15时 30 分 (具体以询价公告为准)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祥丰路3号顺德区伦教公路养护中心 |
评审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入库供应商 | 共6名(评标结果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单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当批次成交供应商,另四名为入库供应商,若出现响应单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响应供货业绩金额总额大的优先。 | |
成交供应商 | 2名(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且有权根据实际供货需求,决定是否再委托其他供应商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最低价供应商供货量为不低于当批次(月)70%,第二低价供应商货量为不高于当批次(月)30%。 | |
付款方式 | 双方同意按自然月为结算周期,约定次月5日前双方完成对当月的货物数量、金额对账,采购人在结算周期后60日内支付95%对应月度货款,剩余5%货款在对应月度款支付后60日内支付。 2、在下一轮比价前,采购人可视自身资金状况调整付款时间。 |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现金转账形式。 2.履约担保的金额:¥ 150000.00 元(壹拾伍万元整)。 3.入库供应商都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质保期 |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从采购人签订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60日。 | |
供石场要求 | 中选供应商提供供货期间石场包括1个主石场和1个备用石场并提供样板和每批次石场出库单(或船单)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供货期 | 规格 | 上限单价 (税前,元/吨) | 第一批计划采购量(具体按采购人需求为准) | 计划一年采购量(具体按采购人需求为准) |
1 |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 3年(具体以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起计) | 机制砂 | 93.23 (A) | 25000吨 | 140000吨 |
3 | 砂浆用机制砂 | A+3 | 5000吨 | 30000吨 |
类别 | 技术参数 | 质量要求 |
机制砂 | 细度模数/颗粒机配 | 2.3--3.0 |
MB值 | ≤1.4 | |
机制砂石粉含量(%) | ≤7.0 | |
泥块含量(%) | ≤0.5 | |
紧密堆积密度(kg/m³) | / | |
松散堆积密度(kg/m³) | ≥1400 | |
表观密度(kg/m³) | ≥2500 | |
空隙率(%) | ≤44 | |
坚固性指标 | ≤8 | |
机制砂压碎值指标 | ≤20 | |
碱活性(快速砂浆棒法) | 无潜在危害 | |
絮凝剂 | 无或通过试验可以用 | |
机制砂氯离子含量(%) | ≤0.01 | |
放射性 | 符合GB6566 | |
如有特需要求的技术参数,可按 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执行。 |
大于10mm的颗粒含量 | 石粉含量≤7%, 亚甲蓝法测定MB值 | 含水量 | 氯离子 |
≤ 5% | ≤ 1.4 | ≤ 5% | ≤ 0.01%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最大含水量参照值 | 备注 |
砂 | % | 5 | 对到被服务单位(或委派单位)堆料场货物超出含水量最大参照值的,对超出部分的按合同约定做减重计量或有权拒绝接收。 |
配合比 | 水泥 | 矿渣粉 | 粉煤灰 | 水 | 机制砂 | 12石 | 外加剂 | 容重 |
30泵 | 180 | 60 | 80 | 158 | 823 | 1050 | 8.96 | 2360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合同单价 (税前,元/吨) | 税率 |
1 | 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 | 机制砂 | 以每次《价格确认函》为准 | % |
2 | 砂浆用机制砂 | 以每次《价格确认函》为准 | % |
类别 | 技术参数 | 质量要求 |
机制砂 | 细度模数/颗粒机配 | 2.3--3.0 |
MB值 | ≤1.0 | |
机制砂石粉含量(%) | ≤7.0 | |
泥块含量(%) | ≤0.5 | |
紧密堆积密度(kg/m³) | / | |
松散堆积密度(kg/m³) | ≥1400 | |
表观密度(kg/m³) | ≥2500 | |
空隙率(%) | ≤44 | |
坚固性指标 | ≤8 | |
机制砂压碎值指标 | ≤20 | |
碱活性(快速砂浆棒法) | 无潜在危害 | |
絮凝剂 | 无或通过试验可以用 | |
机制砂氯离子含量(%) | ≤0.01 | |
如有特需要求的技术参数,可按 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执行。 机制砂岩性要求:石灰岩、花岗岩、玄武岩、闪长岩、辉绿岩。 |
配合比 | 水泥 | 矿渣粉 | 粉煤灰 | 水 | 机制砂 | 12石 | 外加剂 | 容重 |
30泵 | 180 | 60 | 80 | 158 | 823 | 1050 | 8.96 | 2360 |
大于10mm的颗粒含量 | 石粉含量≤7%, 亚甲蓝法测定MB值 | 含水量 | 氯离子 |
≤ 5% | ≤ 1.4 | ≤ 5% | ≤ 0.01% |
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 |
0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最大含水量参照值 | 备注 |
砂 | % | 5 | 对甲方堆料场货物超出含水量最大参照值的,对超出部分的按合同约定做减重计量或有权拒绝接收。 |
工程名称 | 服务单位 | 发包单位 | ||||
序号 | 分项内容 | 满分 | 评价标准 | 考核得分 | ||
一、机构人员、设备的配备(35分) | ||||||
1 | 人员情况 | 10 | 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施工管理员,且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 |||
10 | 施工作业人员充足,能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配备人员数量。 | |||||
5 | 装卸服务态度 | |||||
2 | 设备设施情况 | 10 | 能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 |||
二、项目质量、进度(50分) | ||||||
1 | 货物质量 | 20 | 能够按要求供货,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 |||
2 | 供货进度 | 20 | 项目能够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供货期内完成; | |||
3 | 应急处理能力 | 10 | 项目开展过程中有良好的应急预案,能高质高效处理例行、随时、紧急发生的事件; | |||
三、协调配合与服务(15分) | ||||||
1 | 资料递交 | 5 | 能够认真主动地按甲方要求递交资料(如检查报告、出厂报告、生产设备证明材料等); | |||
2 | 配合情况 | 10 | 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 | |||
合计(100分) | ||||||
考核项目负责人(签名): | ||||||
考核成员(签名): | ||||||
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名) | ||||||
考核日期: |
序号 | 产品 | 规格型号 | 包装方式 | 送货地点 | 不含税结算单价 (元/吨) | 含税结算单价 (元/吨)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 | 规格 | 预计采购量 | 上限单价 (税前,元/吨) | 响应单价 (税前,元/吨) | 税率 |
1 | 顺业拌和站水泥混凝土(砂浆)用砂采购项目(组建资格库) | 3年(具体以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起计) | 机制砂 | 170000吨 | 93.23(A) | % | |
2 | |||||||
3 | 砂浆用机制砂 | 80000吨 | A+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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