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950头肉牛养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76.9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孟津工施招标(2023)0122号
预算金额876.93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379-63913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孟津工施招标(2023)012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76.935882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钢结构牛舍 6 座、干草棚 1 座、青贮池 1 座、砖混结构管 理房 1 座、室外厂区工程及厂区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的正式员工。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 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网页查询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 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 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5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5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 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 年横水元庄村年出栏 950 头肉牛养殖项目 2、项目编号:孟津工施招标(2023)0122 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钢结构牛舍 6 座、干草棚 1 座、青贮池 1 座、砖混结构 管理房 1 座、室外厂区工程及厂区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工期:90 日历天;
1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
1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769358.82 元
14、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 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的正式员工。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 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网页查询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 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 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3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9 时 5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孟津区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横水街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79060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 1 号楼 17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39137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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