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包钢老区麦窑加压站煤气管道结构优化改造项目补偿器等备件采购
金额
28.2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4030170
预算金额28.2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瑞文0472-2669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P24030170 项目名称 2024年包钢老区麦窑加压站煤气管道结构优化改造项目补偿器等备件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3/1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20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16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22--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4030170
2.项目概况
     ZP24030170,2024年包钢老区麦窑加压站煤气管道结构优化改造项目补偿器等备件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补偿器等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后30天 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且开具全额发票后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82,359.00 2,000.00 1、货运汽车的排放标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6排放标准;2、满足技术协议要求;3、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 阀门等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后30天 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且开具全额发票后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588,965.00 5,000.00 1、货运汽车的排放标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6排放标准;2、满足技术协议要求;3、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3 排水器等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后30天 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且开具全额发票后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42,500.00 3,000.00 1、货运汽车的排放标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6排放标准;2、满足技术协议要求;3、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或制造商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补偿器等备件采购 1、投标人须为补偿器制造商;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补偿器类B2级及以上)3、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或制造商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补偿器(介质为煤气)新品供货业绩至少1份(合同包含≥DN600大拉杆波纹补偿器至少1项),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须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 阀门等备件采购 1、投标人须为阀门的制造商;2、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类B级及以上) 3、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或制造商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盲板阀DN≥500mm(介质为煤气)的新品供货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须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3 排水器等备件采购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报品牌制造商的有效授权;2、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或制造商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干式排水器新制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若合同无法体现干式排水器,需附对应技术协议或对应型号的图纸或对应型号的产品说明书加以佐证。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2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2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472-2665512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瑞文 0472-2669663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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