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509.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dhfz[gk]2022001
预算金额6509.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海燕18850108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8
公告正文

2022年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00]DHFZ[GK]2022001、2022年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2年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18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DHFZ[GK]2022001
项目名称:2022年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988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388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3882000元
投标保证金:12776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20203-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集成实施服务部分 1(项) 详见附件 63882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608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8400元
投标保证金:1216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20203-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部分 1(项) 详见附件 6084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608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8400元
投标保证金:1216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20203-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福州市“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测试服务部分 1(项) 详见附件 6084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凡是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或通信运营商(注:通信运营商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均可成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包3
(1)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最新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2 11:52至2022-10-07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18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式:0591-8336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方式:1885010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海燕
电   话:188501080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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