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金额
280.8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fwgk2127
预算金额280.84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唐亮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爽0459-57273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21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施工使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内部施工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80.84万元(含税);
2.6 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选择第1位中标候选人中标。若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应推荐3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管理办法要求将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后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为0人,确认本次流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依次确定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应报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大庆油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能满足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所需的自有22吨级(含)及以上履带挖掘机5台,36吨级(含)及以上履带挖掘机5台,长臂式履带挖掘机5台,同一设备只计取一次。须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二手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设备购置时间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不含当日),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每台挖掘机需配备现场拆除施工所需的破碎锤、吸盘、液压剪(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按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新能源项目部实际施工工作量执行合同标的金额,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经现场核实,认定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或中标人主动提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同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按照流程重新申报招标。
3.6信用承诺: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的设备相关资质真实有效。
3.7服务承诺:承诺如投入设备或服务效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投标人须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非企业可不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6月12日08:00:00至 2024年06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无需现场递交资质原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刘爽
联系电话:0459-5727302
招标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亮
联系电话: 0459-5959918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编号:2024FWGK21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施工使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内部施工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80.84万元(含税);
2.6 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挖掘机(拆除专用)等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选择第1位中标候选人中标。若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应推荐3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管理办法要求将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后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为0人,确认本次流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依次确定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应报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大庆油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能满足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拆除拆解项目部所需的自有22吨级(含)及以上履带挖掘机5台,36吨级(含)及以上履带挖掘机5台,长臂式履带挖掘机5台,同一设备只计取一次。须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二手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设备购置时间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不含当日),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每台挖掘机需配备现场拆除施工所需的破碎锤、吸盘、液压剪(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按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新能源项目部实际施工工作量执行合同标的金额,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经现场核实,认定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或中标人主动提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同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按照流程重新申报招标。
3.6信用承诺: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的设备相关资质真实有效。
3.7服务承诺:承诺如投入设备或服务效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投标人须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非企业可不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6月12日08:00:00至 2024年06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无需现场递交资质原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刘爽
联系电话:0459-5727302
招标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亮
联系电话: 0459-5959918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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