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宝钢股份)
装船机SL1拆除装船机SL1更新改造在线技改改造工程管理废旧物资起重机械招标代理服务监理人设计总承包咨询装船机SL1进行拆除施工用电电话机通讯水表施工用水主干管预留接口维护装表开梯用水支管土方堆场建筑废弃物运输施工用地临时道路排水系统施工排水行车高程测量控制网控制点平面控制网布网方案场地标高施工测量仓库无负荷联动试车费安全防护土建设备安装图单试联试交工竣工配合钢结构压力管道主机配套件连接配套件调试空调风管离线设施设备水管电梯机房现场协调安全监管总电源临时库房保护性拆除施工资料翻译地坪涂料卷帘门现场施工协调质量消防保卫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防爆房屋拆除受力承载构件管道附件阀门密封件防腐涂料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火封堵材料灌浆料高强度螺栓电工器材特殊材料矿渣混凝土半成品材料钢材钢管桩砼管桩耐火材料耐酸砖电缆桥架配件铝合金电缆头导线复合管采光板照明灯具设备总装图零部件组装图档案组卷归档施工图纸说明有关资料设计资料设备材料相邻施工安全生产记录卡修改设计修改工艺供应材料工程款设备资材设备仓储开箱检验设备接运施工技术标化总进度施工准备标段施工平面图施工接口协调投资在线改造在建工程基础开挖开挖探坑旧有设备装卸商检基建废钢商品砼大型机械渣土管理氧乙炔丙烷危化品瓶装压力气体物资出厂地下管线保护防台防汛文明施工现场测量标准化工地施工安全交底工地建设危险因素的辨识安全许可审批安全防范监护措施入场教育培训危险预知专项学习教育维稳事件的及时排查有效管控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损坏工机具检查验收劳动保护天蓝色彩涂压型板砖墙砖墙打桩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高压洗车装置绿化栽植土挖渣种植乔木地块放射源探伤装置工程录像带竣工资料清理修复停工施工的材料臂架伸缩驱动电机溜筒伸缩驱动电机大车变频器整流单元大车变频器逆变单元俯仰整流单元俯仰逆变器动力电缆卷取集电箱真空断路器回转变频器移动拖链高压移动电力电缆位置编码器溜桶尾车门架配重臂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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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22SG0509 | 采购方式 | 定向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1-16T09:30 |
采购商名称:宝钢股份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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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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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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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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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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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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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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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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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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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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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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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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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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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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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对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进行拆除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更新改造招标文件-22SG0509.doc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更新改造招标文件-22SG0509.doc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99ca71a7acf5425c8f8b22dd653d7868/rfqMethod=BPMS/orgCode=UC7542/statusFlag=0
招标编号:22SG0509招标文件建设及技改工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CZZ-2021-1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目录2022年12月20日宝钢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编号:200581项目名称: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
附件三工程管理相关管理文件目录50附件二工程施工适用规范、标准库目录48附件一授权书格式4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5第三章工程综合说明13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10
1.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定义投标人须知附表一施工投标文件前附表63附件五马迹山港1#装船机拆除处置要求54附件四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废旧物资确认表53
2.4.投标人必须按照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合格。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资信。2.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质等级需满足:投标人须具有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要求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拟承接本工程施工的承包人。招标人向有资质、有能力完成本标的施工承包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遵守本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⑸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⑷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⑶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⑵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总承包的除外;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⑼被责令停业的;⑻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⑹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标段工程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⒁在最近三个月宝钢相关工程中有重大工亡事故。⒀安全审查许可证被没收或未审核通过的。⑿在最近三年中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1.发放招标文件:年月日(备注:此处无需填写时间,BPMS会自动回填)在欧冶采购平台发放(https://baowu.ouyeelbuy.com)日程安排合同主要条款招标范围工程综合说明投标文件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前(备注:此处无需填写时间,BPMS会自动回填)在欧冶采购平台(https://baowu.ouyeelbuy.com)上传并提交成功,如超过上述时限未提交,欧冶采购平台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系统开标后,投标商不得对投标文件提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要求。4.4.投标文件递送发包人可根据情况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以“补充修改通知书”通知投标商。“补充修改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后一份“补充修改通知书”应在标书递送截止日期三日前告知各投标商。如有必要,发包人将召开有关投标商参加的标前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并作会议纪要,纪要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3.标前会议及有关招标文件补充通知4.2.现场踏勘:投标商自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投标及未来执行合同所需的各类资料。
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将根据需要随时要求投标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基本问题进行澄清和答辩。答辩中发包人要求投标商提供有关补充资料,投标商应该积极配合。4.5.2.澄清答辩评标原则是标价合理、施工组织得当、技术措施有力、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要求、信誉与售后服务态度良好等。但不保证标价最低、工期最短者中标。4.5.1.评标原则4.5.评标书面投标文件(技术标5份、商务标1份)送宝钢股份投资管理部。
4.7.1.中标投标商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派代表与发包人代表商量合同(协议)事宜,且须在10天之内完成合同(协议)的签订事宜;4.7.合同签订4.6.3.对未中标的投标商,发包人将不作任何解释。4.6.2.发包人在欧冶采购平台(https://baowu.ouyeelbuy.com)发布中标通知书给中标投标商;4.6.1.经评标小组评定并报评标领导小组批准,发包人正式发送中标通知书;4.6.定标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5.1.投标文件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投标商有建议方案,应特别注明,并说明编制的原由和对比分析的结论,提醒发包人在评标时注意和考虑。投标商的建议方案不能与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有原则上的矛盾;本次招标内容为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中所有施工内容(见第三章)。投标须知4.7.2.中标投标商逾期不签或拒签合同(协议),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届时,发包人将另定承包人。
5.3.招标人将审查并确认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文件附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本招标文件8.3条款所述内容;本招标文件5.7.2条款所述内容;本招标文件5.4条款所述内容;本招标文件5.3条款所述内容;
5.7.1.1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7.1.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7.错误的修正5.6.投标文件文字说明应简明确切,数字计算准确无误,当文字与数字矛盾时,以文字为准;当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5.投标报价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报投标价格既要有竞争力,又要考虑承受能力。既不能哄抬标价,也不能盲目压低标价;5.4.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有其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存在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有其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
编制依据投标文件编制(1)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欧冶采购平台(https://baowu.ouyeelbuy.com);5.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7.1.2.当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7.4.综合说明(包括对投标文件的全面反映)7.3.报价书(按报价要求)7.2.投标文件汇总表7.1.投标文件前附表,附于商务文件首页(格式见附表二)标函内容投标商应按招标文件、解答、补充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资料作为编制标函的依据。
7.10.材料使用计划7.9.安全质量保证措施7.8.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如投标商认为没有,可不做)7.7.施工平面布置7.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机械、人力安排)7.5.施工网络进度表
8.2.投标商认为本工程所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应注明具体施工内容及其相应费用(含相应规费,不含税金),在投标报价时,与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含相应规费,不含税金)一并单独提出,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8.1.投标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在规定的工期、质量的前提下,编报本建安工程建成总价(不含增值税)。签订合同后,除18.2.1.以外,投标商所报的建成总价即为工程结算价。投标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在规定的工期、质量的前提下,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要求:7.12.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一)7.11.用地、用水、用电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相关费用。投标人施工工程实体或措施产生的泥浆,需在现场设立泥浆池或租用泥浆罐,相关费用应包含在特殊施工措施费报价中。皮带机、除尘器、炉壳设备等需要现场拼焊设备的最后一道面漆,油漆由设备制造厂供货;由承包人在现场负责刷最后一道面漆,其费用包含在设备安装费用中。其他需现场补漆的设备,补漆由设备制造厂供货,由承包人负责现场涂刷,费用包含在设备安装费用中。投标人应承诺特殊施工措施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及处置,按宝钢股份投资部函2011第(3)号、投资部函2018第(58)号、投资部函2020第(28)号文规定执行。相关费用包含在特殊施工措施费报价中。8.4.投标报价注意事项8.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单独编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明细内容,具体内容及标准见《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标准》,投标人需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款项专款专用。招标人提请投标人注意: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增值税)是本工程合同建安工程总造价的组成内容,即包含在本工程合同建安工程总造价中,其中80%作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达标费,20%作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创优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不低于实物量清单总造价的2.4%。
浙江省嵊泗县马迹山港区。建设地址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项目编号为200581。工程名称、编号工程综合说明本标段投标最高限价195万元,如投标商报价超过限价即作废标处理。
工程施工监理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保证施工进度及生产需要,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项目单位的协调,密切与生产配合,实施倒班作业,确保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对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进行拆除,相关拆除处置要求见附件五。为确保吊装安装安全可靠,采用浮吊应满足有效起吊高度在43米及以上,起重量不小于500吨。所有拆除件起吊后必须直接装船,不允许在码头面处置。具体以发包人审定的拆除施工方案为准。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项目概况及合同标的
15.1.工程施工场地毗邻生产区域,为保证施工质量及生产需要,当施工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密切与生产配合,确保生产进行、不发生非计划停机。施工现场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03月15日期间进行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施工,绝对拆除施工工期不长于7天(日历日)。工期要求本工程委托监理公司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理。
15.3.施工用水15.2.4.发包人负责变压器一次侧上桩头进线及以上部分,变压器及以下部分由承包人负责。15.2.3.电表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费。15.2.2.变压器设置位置:变压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设置在标段用地范围内,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5.2.1.电源:发包人原则上提供接取380/220V施工电源接点,承包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取电。15.2.施工用电
15.4.1.电话机及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施工通讯15.3.3.水表水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15.3.2.发包人负责施工用水主干管(预留接口)的维护管理,承包人负责装表开梯水表的费用及维护管理。标段区域内用水支管由承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5.3.1.发包人就近提供施工用水接点。
15.7.1.土方堆场设置在双方约定地点,建筑废弃物的运输及处置按宝钢股份投资部函2011第(3)号、投资部函2018第(58)号、投资部函2020第(28)号文执行。15.7.施工用地及堆场15.6.1.各标段施工区域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置,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5.6.临时道路15.5.1.发包人负责提供场地排水汇集点,承包人在其标段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15.5.施工排水
15.9.行车:承包人如需借用行车,可在行车实物交接后,与发包人办理借用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借用行车的具体规定及安全责任执行宝钢股份有关管理文件。15.8.2.发包人负责提供高程及平面测量控制点(测量控制网),施工平面控制网由承包人自行设置,布网方案报发包人审核,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5.8.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标高为场地交付时的自然标高。15.8.场地标高及施工测量15.7.3.施工用地按发包人相关管理文件办理。15.7.2.仓库和堆场设置在双方约定地点。
16.5如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承包人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合同工期要求时,每拖期一天按合同建安价的万分之一点五扣款。16.4.因发包人原因影响关键工序而导致工程拖期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可予以顺延,如需承包人抢回脱期,发包人将视工程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奖励。(此脱期抢回奖励与16.3.中的奖励在同一工程中不同时存在)。16.3.如发包人要求确保实施阶段各细化工期节点或比合同工期提前建成,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积极实施,在确保质量、安全等管理目标前提下,采用精细化管理手段以满足上述要求,发包人将视工程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奖励。16.2.承包人须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各个主要节点的实现。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节点组织施工。16.1.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协议)总工期。发包人将以中标网络进度为考核依据。具体项目合同工期由双方约定。工期及考核
17.4.承包人须接受国家质监部门、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的监督、检查,执行发包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宝钢内部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安装要领书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接受发包人委派和设备合同规定的现场施工指导专家指导。17.3.承包人须按照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17.2.质量等级:投标人需承诺本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未达到承诺目标,投标人承诺按合同总价1%扣款。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承包人须立即返工处理至验收合格,损失自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他工业安装工程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涉及水工、电力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由双方约定。17.1.双方约定工程适用规范、标准见本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库目录。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时间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若使用国外标准,发包人不负责提供中译本。工程质量16.6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投产后规定时间(5个单位工程以下的项目3个月,5个单位工程及以上的项目7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实施违约考核,建安费≤1000万每拖期一个月处以1万元违约罚款;1000万<建安费≤5000万每拖期一个月处以2万元违约罚款;5000万<建安费≤1亿每拖期一个月处以3万元违约罚款;建安费>1亿)每拖期一个月处以4万元违约罚款。拖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
合同工程造价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和质量相应的建安工程建成总价(不含增值税)。本工程按总价闭口包干方式计价。工程造价确定及调整:17.8.发包人、承包人按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实施工程质量保修相关工作。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设专人负责质量保修工作,执行发包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保修期规定按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特殊情况与发包方另行约定。17.7.保修期内,经发包人确认属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由承包人编制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后另行支付。17.6.工程实行按合同价预扣3%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主要用于交工、竣工后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和损害赔款。17.5.承包人须推荐发包人《宝钢股份工程建设星级施工项目经理名录》内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本项目可承接的项目经理须为一星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承包人管理班子组成应执行BGFS-21-01-B21《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团队)管理标准》、BGFS-21-01-B20《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业绩综合评价管理标准》,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进场,需经发包人确认同意。承包人在完成交工验收前不得中途自行更换或撤消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如需更换须书面申请并报发包人确认同意。根据季度测评,对履约不到位且拒不整改或严重违约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撤换,并对评为待改进项目经理实施该合同违约扣款0.5万元/次。
18.1.3.为完成整个工程所须实施的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确定为:按照双方约定的包干费用方式确定的费用,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18.1.2.为完成整个工程所须实施的特殊措施费用确定为:总价闭口包干合同工程造价是指除合同工程造价调整条款规定可调整部分外的建安工程建成总价,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18.1.1.合同工程造价确定为:18.1.合同工程造价确定
18.2.合同工程造价调整按照双方约定的达标费包干费用方式确定的费用,达标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创优费按合同工程造价调整相应条款调整工程造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80%作为达标费,20%作为创优费。18.1.4.为完成整个工程所须实施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费用确定为:按照双方约定的包干费用方式确定的费用,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能源分界点为:自无负荷联动试车开始起,由发包人承担能源介质(含水、电)费用。
18.2.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18.2.3.1.按照双方约定的无负荷联动试车费采取包干方式确定,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18.2.3.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的调整18.2.2.1.按照双方约定的施工特殊措施费采取包干方式确定,施工特殊措施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18.2.2.施工特殊措施费的调整18.2.1.按总价闭口包干的合同工程造价除18.2.4.及18.2.5.2.外无合同工程造价调整。
18.2.8.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计价特点,双方同意按上述条款计价的合同工程造价,除上述规定内容实行合同价的调整外,其它内容均不作调整。18.2.7.1.发包人将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对于提高标准、扩大规模的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原设计审查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18.2.7.合同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约定18.2.6.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计价特点,双方同意合同工程造价除18.2.4条款和18.2.5.2.条款规定内容实行合同价的调整外,其它内容均不作调整。18.2.5.其他合同工程造价调整18.2.4.1.按照双方约定的达标费闭口包干结算方式结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结算时,达标费由承包方包干使用,工程结算时将不再调整。发包人投资管理部负责按《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组织对承包人项目工地进行评价,取综合平均考评系数乘双方约定创优费为调整创优费,与达标费一并作为合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造价。
19.2.承包人不准转包工程。除指定分包及特殊专业工程须外委分包外,工程不准违法分包。(有关转包及违法分包定义见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以施工图为依据实行土建、安装、单试、联试、交工及各项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按合同由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即包合同投资、包建设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确保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安全,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承诺工程按18.1.及18.2.条款所确定的费用之和,作为合同工程结算价。18.3.1.合同工程结算价的确定18.3.合同工程造价结算
19.8.钢结构、管道制作等须按发包人关于甲控乙供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选择钢结构制作单位。19.7.空调设施主机配套件的连接安装和调试由发包人设备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并现场指导施工。空调主机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从仓库申领提货及现场安装就位,同时负责完成由施工图纸明确的空调水管、风管等设施安装,并落实完成其他空调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空调主机间、及主机与水管、风管等连接配套件等由空调厂商自带入场并现场指导承包人安装、调试。承包人空调设施安装、调试结果需发包人项目单位、空调厂商及监理书面确认。19.6.电梯由发包人设备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并委托施工,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现场协调和区域安全监管。在电梯安装单位入场前承包人负责按要求将电梯井道、电梯机房、总电源等施工完毕,并提供电梯设备安装电源、气(电)焊机、临时库房及保护。承包人负责电梯实物和资料的验收及对发包人的交接。19.5.地坪涂料(含地坪涂料施工)工程、卷帘门(含卷帘门施工)属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设备或材料采购部门直接委托,承包人需承担相应指定分包工程实施进度、现场施工协调、安全、质量等总包管理工作及责任。19.4.消防、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防爆、房屋拆除等国家对施工资质有特殊规定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要相适应并在资质有效期内,其资质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承担施工任务。19.3.如承包人确须分包工程,需按宝钢《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标准》、并在发包人核准的《宝钢总部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商控制名录》中选取分包商,经监理审定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擅自分包情况,将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分包管理相关条款实施相关违规计分考核扣款。承包人应就其与发包人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要求充分传递至分包单位。
材料和设备供应19.13.双方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签订并遵守《宝钢建设项目廉政共建协议》。19.12.承包人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服从宝钢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19.11.承包人须执行国家及地方与施工相关的保险规定。19.10.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引进合同中施工指导专家人月数实行包干,超过合同人月数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9.9.承包人在进行结构制作分配或者签订钢结构制作分包合同前,未按要求上报制作计划及首件计划的,处以5000元/次(项)扣款。承包人擅自在名录外实施钢结构制作分包的,一旦发现,首先处以5000元/次(项)罚款,再根据分包制作厂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如承包人擅自在名录外实施钢结构制作分包,造成质量问题或形成影响施工工期等后果的,按分包合同的1‰(1~10万元/次(项))处以扣款,所制作构件由承包人负责质量整改。如名录内的钢结构制作单位将钢结构制作任务转包(二次分包)给名录外单位制作,按转包合同的1%(1~10万/次(项))处以扣款,并负责所有构件的重新制作。
20.1.5.拆迁利旧材料、构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再行使用。20.1.4.其它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其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乙供甲控材料包括管道附件、阀门、密封件、防腐涂料、建筑涂料(不含地坪涂料)、防水卷材、防火封堵材料、灌浆料、高强度螺栓、电工器材等、以及特殊材料商品混凝土、半成品材料钢结构制作加工,按BGFZ21B06宝钢股份《工程项目甲控乙供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及当年度发布的《宝钢股份建设工程甲控乙供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由承包人负责订货供应并支付货款。20.1.3.发包人负责将供应的材料一次送货至承包人指定的场地(上海市宝山区范围内,包括承包人的仓库、加工厂或施工现场),发包人不负责材料二次转运、倒驳。材料卸车及以后工作由承包人负责。20.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为:钢材(含钢管桩、钢管,不含高频焊接H型钢)、砼管桩、耐火材料(含耐酸砖)、电缆桥架及其配件、电缆、铝合金电缆头、导线(含黄绿线)、复合管及其配件、采光板、主厂房照明灯具,上述材料由发包人负责订货供应并支付货款。承包人领用后,其货款由发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包人,作为发包人应收承包人款项的依据,其款项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抵扣。20.1.1.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归口供应单位为发包人设备资材采购中心。承包人须遵循宝钢现行的材料管理办法。20.1.材料供应
20.2.2.设备仓检及其管理由宝钢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20.2.1.引进设备由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归口管理,国内设备由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设备按工程进度需要交付。设备在宝钢设备仓库提货。20.2.设备供应20.1.8.确需引进的工程特殊材料,由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签订引进合同。20.1.7.承包人应严格控制发包人供应材料领用,按施工图计算并在约定的供应周期内提出20.1.2.条款所述发包人供应材料领用计划。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多领或少领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现行管理办法及要求办理结算。20.1.6.商品混凝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由宝钢生产协力公司宝田新型建材公司开发的矿渣微粉配制的矿渣混凝土。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21.3.引进设备总装图、零部件组装图和设备安装图等施工资料翻译工作,由承包人自行组织进行翻译,用于指导现场施工及档案组卷归档,翻译费由承包人承担。21.2.发包人研究院情报中心档案管理室为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向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说明及有关资料六套(不包括承包人作交工图纸资料用的两套,具体工作见《工程交工资料工作管理标准》)。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时,发包人代为复制,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21.1.发包人投资管理部为发包人设计管理的归口单位。设计管理及施工图和设计资料的交付20.2.3.设备管理按发包人现行的管理办法执行。承包人按工程实际进度,向发包人提交设备交付需求计划,设备按工程进度需要交付。
22.3.承包人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以内未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质量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将不再承担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的义务。22.2.本工程价款支付按一次付款方式:待工程交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确认下达的合同结算价(不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交予发包人,发包人于90日内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及对应税金(含发包人供应材料款)至合同结算价与对应税金总额的97%,另外3%作为质保金,待完成工程结算并交工验收完成后一年,且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后结清。22.1.3.发包人委托建设工程审价机构审核交工结算的,根据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下的(含5%),由发包人承担审价费用;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价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包人)承担;核增部分由编制单位(承包人)承担审价费用。本工程办理完建安结算手续后,由承包人承担的审价费,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建安结算款中代扣相应资金,支付给审价机构。22.1.2.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在双方约定的提供交工结算资料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交工结算资料:包括交工验收证书、终版图、与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及调整条款相关的发包人现场签证及资料、结算书、发包人供应材料领用转账单等。发包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在双方约定的提出审查意见时间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提出审查意见并办理交工结算。22.1.1.工程合同结算价(不含增值税)按本合同18.1、18.2及18.3条款确定。22.1.工程结算
24.1.1.发包人工程管理代表(运输部),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与设计、设备材料供应、相邻施工、生产等各方面的关系,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并服从工程管理代表的协调。24.1.发包人工程管理体系工程管理23.2.对于纯属承包人施工方法、施工措施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不核减合同结算价,其节约额由承包人自行处理。23.1.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及总体水平的前提条件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及设计单位同意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由发包人审定后,将其节约投资额在结算时核减,并按以下比例进行一次性分成:承包人60%;设计单位10%;发包人30%。合理化建议
24.1.7.发包人研究院情报中心档案管理室负责工程的设计资料管理,负责向承包人按工程施工进度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24.1.6.发包人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工程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款转账、工程款的支付及管理。24.1.5.发包人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工程发包人供应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管理。24.1.4.发包人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工程设备(含引进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管理。负责设备仓储、开箱检验及引进设备商检、设备接运、运输代理的委托及相应管理工作。24.1.3.发包人投资管理部负责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标化、进度、施工准备、交工竣工、施工平面和施工接口协调等实施阶段的的综合管理。24.1.2.发包人投资管理部负责工程的投资、设计、总进度管理。
24.2.3.承包人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有在线或离线设施设备及在建工程已形成工程实体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生产故障停机或设施设备或在建工程已形成工程实体的损坏,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4.2.2.承包人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有在线或离线设施设备及在建工程已形成工程实体的安全。凡遇基础开挖等须先开挖探坑,经发包人确认后,再行施工。24.2.1.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旧有设备、构件、材料,承包人须进行保护性拆除并放置在发包人指定地点;废除的设备、构件、材料等须服从发包人因满足装卸等条件所提出的实施处理要求。对于旧有设备、构件、材料进行拆除前,须事先经发包人旧有设备管理单位、项目组共同挂牌确认。24.2.施工管理24.1.9.承包人除须遵从发包人工程管理体系管理以外,还须遵从发包人颁布的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文件及管理细则内容。24.1.8.发包人运输部负责工程引进设备商检、设备接运、运输代理的委托。
24.3.2.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后,编制与安全防护、文明措施内容相应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报发包人投资管理部,发包人投资管理部组织对承包人安措费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现场使用不到位、挪作它用或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等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工地考评和施工承包商业绩评价考核;承包人应建立完善安措费签证、使用台帐,并作为年度安全风险激励的入围条件。24.3.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宝钢工程的具体特点须实施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及标准见《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标准》。对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且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投资管理部将发出通知停工整顿,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相关标准完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4.3.安全、环保、文明施工24.2.6.在线改造项目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统一协调与指挥,涉及发包人能介结构改造、或者利用发包人就近能介、动力或各类气源需办理发包人申请许可。24.2.5.发包人供料钢材在厂内加工所产生的边角余料等基建废钢由发包人负责回收,承包人需将基建废钢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发包人《基建废钢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使用现场废旧钢材加工制作安全施工措施的受力承载构件。24.2.4.承包人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关商品砼、大型机械、渣土管理、氧乙炔及丙烷等危化品瓶装压力气体、车辆和人员进出厂证、物资出厂、老厂区地下管线保护、防台防汛、文明施工、现场测量及标准化工地等均按发包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4.3.3.5.承包人项目部须配置专职安全经理,代表承包人的安全责任者实施安全管理,构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线。发包人项目组安全员、承包人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合署办公,督促承包人贯彻落实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监管。24.3.3.4.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快速处置现场并及时开展现场救援与善后工作,并由承包人负责赔偿。24.3.3.3.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24.3.3.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总责。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须依照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共同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的监管,并承担连带责任。24.3.3.1.承包人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24.3.3.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24.3.4.3.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使用的监督管理。审查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和经营部门提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及签证;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更及实际发生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确认审批;每月统计上报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各二级(分包)单位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参与对二级(分包)单位提出的专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进行审查。24.3.4.2.监督、检查各二级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其严格贯彻落实宝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帮助指导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24.3.4.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宝钢《工程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并对所承建项目的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负责。24.3.4.承包人项目部安全经理承担以下职责:24.3.3.7.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措费事项,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其安措费率原则上不低于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安措费率,分包单位须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承包人须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措费。24.3.3.6.承包人须遵守宝钢(《关于开展建设协力员工安全培训考核的通知》宝钢股份〔2008〕280号)规定,组织建设协力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24.3.4.9.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各检查单位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违章者或相关管理者的责任,并应实行连带考核,即除处罚违章者本人外,还应连带考核相关监管者。24.3.4.8.组织开展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工作,确定重大(一般)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制定重大危险因素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危险源分级控制措施须纳入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24.3.4.7.负责对节假日、夜间施工和复杂条件下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许可审批,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和监护措施。24.3.4.6.组织本项目新进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和培训,落实施工作业危险预知、班前会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专项学习教育,建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督促落实并教育现场各级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权力,建立对违规指挥和违规安排作业的申诉渠道,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同时做好现场各类维稳事件的及时排查与有效管控。24.3.4.5.负责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工机具等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各使用单位定期做好机械设备、工机具的检查、维护工作。24.3.4.4.组织本项目综合执法队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
天蓝色彩涂压型板天蓝色彩涂压型板24.3.5.2.承包人负责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周围(包括主干道管线施工区域)的标准封闭围挡。标准立面见图:24.3.5.1.承包人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标线。24.3.5.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有关规定。24.3.4.10.负责制定、完善项目部各类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汛防台责任者,组织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及时处理上报现场各类突发事件。
砖墙砖墙1800mm
24.3.5.3.承包人施工临时设施采用统一颜色(天蓝色)彩板活动房或集装箱。300mm
24.3.9.承包人在安全、消防和治安方面的违章按《工程项目安全标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BGFS-21-02-B03)执行。24.3.8.施工现场不得堆土及建筑垃圾,多余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处置,执行宝钢、宝山区和上海市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24.3.7.因不可避免的原因对施工区域环境造成影响时,施工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发包人投资管理部确认,并报发包人能源环保部审批后,按审批意见执行。对夜间从事打桩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承包人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备案,办理审批手续。24.3.6.承包人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杜绝因施工原因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同时,应积极防止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区域的污染和危害。24.3.5.5.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标段施工现场按上海市统一规定设立“五牌一图”(承包人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和标段施工平面图)。24.3.5.4.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与主干道相连接的道口须设置高压洗车装置;与参观道相连接的道口只允许车辆进入工地,出口由发包人另行指定。
24.5.2.绿化栽植土回填至设计标高,表层应有40cm的绿化栽植土;种植乔木地块表层应有1m的绿化栽植土。24.5.1.挖渣至设计标高下40cm,40cm以下翻松20cm;种植乔木地块挖渣至设计标高下1m。挖渣及绿化回填按发包人《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BGFS-15-03-B11》要求实施,具体规定及标准如下:24.5.挖渣及绿化回填标准24.4.承包人应在开工前根据发包人要求报送开工报送开工报告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具体执行宝钢股份《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施工技术方案评审管理办法》,并按发包人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24.3.10.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对总平面管理、施工平面管理的要求,临时设施管理按BGFS-21-01-B03《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管理标准》执行。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未经批准承包人自行搭建的临时设施,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拆除,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须及时、无偿地将所建临时建筑、剩余材料、物资全部拆除撤离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并办理场地交还相关手续。承包人临时设施未按规定及时撤场的,视同该项目实物交接或热负荷试车节点未达标,按合同工期考核,同时发包人有权强制清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4.10.属于安全、消防“三同时”规定要求的施工内容,承包人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的规定,及时在项目试车阶段限期整改完毕,消除影响试生产及投运安全的现场施工缺陷。24.9.在线技改项目涉及到与老线接口的施工现场管理应服从甲方项目区域单位的统一要求,落实高危辨识与控制、方案编制、联络挂牌、现场监护和现场调试安全确认等作业安全手续,纳入年修范围的项目施工内容,按照发包人区域单位的年修体系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监管。24.8.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使用政府严禁或未达标的安全工器具、电器具和施工机械,大型提升装置和移动式起重设备必须人员持证作业、验收后使用,现场临时设施(含脚手架等)、施工器具明示项目上的验收合格标志,人员持证情况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各类大型工器具及临时设施,在汛期内施工的,必须考虑汛期雷雨大风天气的防御措施。在煤气等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按照相应作业许可规定,确保源头可靠切断,现场设置监测预警装置并落实好紧急逃生通道与避险措施。24.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日期,按时报送年、季建设、资金计划和月度施工计划及相应的统计、财务报表,并确保发包人下达的年、季计划的完成。有关计划、统计和财务的管理均按发包人现行的办法执行。24.6.承包人施工过程需使用放射源探伤装置,需按发包人《辐射管理办法BGFZ15B19》相关要求接受核查及备案手续。对于在线技改改造现场可能存有的危化品、剧毒品、放射源等,承包人应主动联系发包人核实确认情况,并对应落实好管控措施,上述各类物质一旦发生监管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快报至项目发包人主管部门。24.5.3.绿化栽植土壤规定:有效土层必须≥60cm。有效土层以下无不透水层,有效土层以下翻松≥20cm。24.5.4.绿化栽植土源:土源由发包人投资管理部指定。24.5.5.绿化栽植土地形平整度、造形和排水坡度规定:土地平整,回填的绿化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绿化设计要求且恰当,无低洼和积水处。24.5.6.绿化栽植土中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含量规定:栽植土整洁,无>3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且其含量<10%。24.5.7.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规定:绿化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略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平直。
25.2.无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5.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隐蔽工程和重新检验24.13.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后、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将甲供料剩余物资及质量证明文件,移送到发包人项目单位指定地点。物资回收流程见宝钢股份投资管理2020第(20)号文。24.12.承包人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属发包人的专业管理标准资料及信息。24.11.项目交工投运后的遗留尾项处理、保修期内的现场维修施工活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按所在区域单位的设备检修安全规定执行。
交工、竣工验收26.3.发包人享有与承包人签订保驾协议的权利,承包人有义务与发包人签订保驾协议。26.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负荷联动试车及冷、热运行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试车服务和配合工作。26.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试车服务和配合工作。无负荷联动试车及负荷试车服务25.3.发包人为加强总图管理,保证总图管线交工图的正确性,在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施工中,承包人铺设回填土方前,须由专业测量人员测定管线走向、座标位置,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委托的勘察院进行复测确认,并将此复测确认交监理。如擅自埋设未复测地下设施的,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并由发包人委托的勘察院复测(对重挖风险较大的埋地设施可改用物探方式),涉及重测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项目组和监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项目组和监理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的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2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27.3.办理交工验收时,承包人须在BPMS系统上提供房屋及构筑物清单。27.2.交工资料编制规范按BGFZ23A08《项目档案建档及档案验收管理办法》、BGFS-23-02-A08《交工资料工作管理标准》的要求执行。对于总投资大于1亿元的项目或列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由承接主标段的承包人负责编制工程录像带,其他标段承包人配合。27.1.工程无负荷联动试车结束,承包人须按发包人BGFZ21B03《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BGFZ21A0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办理实物交接,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交工、竣工资料。
28.3.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8.3.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8.3.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8.3.2.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由承包单位负责,并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事故费用。28.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②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通过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在仲裁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有争议的部分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①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有争议的部分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29.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经相当一段时间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争议解决2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8.3.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代理人:(签字)授权人:(签字)投标商:(盖章)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在参加贵公司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拆除招标过程中,签署投标文件、履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宝钢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附件一:授权书格式
1、钢管混凝土桩内混凝土灌注施工规程Q/BGJ001-2002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一、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现行标准附件二工程施工适用规范、标准库目录日期:年月日地址:
7、角驰Ⅲ型钢板屋面固定支架技术标准Q/BGJ007---20026、U-450型压型钢板施工技术规程Q/BGJ006---20025、角驰Ⅲ型压型钢板施工技术规程Q/BGJ005---20024、钢管桩CO2气体保护半自动焊接工艺规程Q/BGJ004---20023、塑料排水板施工技术规程Q/BGJ003---20022、钢管混凝土柱泵升浇灌混凝土施工规程Q/BGJ002---2002
13、水玻璃膨胀珍珠岩保温浇注施工技术规程Q/BGJ013---200212、泵送耐磨浇注料施工技术规程Q/BGJ012---200211、钢渣工程填筑施工技术规程Q/BGJ011---20021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施工技术规程Q/BGJ010--20029、钢管气动无开挖顶管施工技术规程Q/BGJ009---20028、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安装技术规程Q/BGJ008---2002
19、TSC桩产品质量验收规程Q/BGJ019---200518、采光板施工技术规程Q/BGJ018---200217、行车轨道接头手工焊技术规程Q/BGJ017---200216、电缆桥架施工技术规程Q/BGJ016---200215、建设工程防腐管材技术标准Q/BGJ015---200214、设备(钢结构)安装流动灌浆施工规程Q/BGJ014---2002
表中设备部件数量和重量可能存在误差,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人一旦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再对其正确性负责。说明:附件四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废旧物资确认表附件三工程管理相关管理文件目录20、TSC桩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Q/BGJ020---2005
文件名称 | 公司文号 |
文件名称 | 公司文号 |
文件名称 | 公司文号 |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 BGFZ00A23 |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 BGFZ19A09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 BGFZ19A07 |
固定资产投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 BGFZ21A01 |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 | BGFZ19A13 |
工程项目引进合同S/V及其外事管理办法 | BGFZ08A05 |
工程设备仓检管理办法 | BGFZ08A07 |
工程设备监制与检验管理办法 | BGFZ08A06 |
施工现场设备修配改管理办法 | BGFZ08A03 |
工程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 BGFZ08A02 |
工程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 BGFZ08A08 |
工程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 | BGFZ08A01 |
工程设备质量异议处理管理办法 | BGFZ08A04 |
废旧物料回收利用管理制度 | BGFZ07A03 |
建设和技改工程甲供料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 BGFZ07A09 |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 BGFZ20A04 |
工程项目报审报建管理办法 | BGFZ20B02 |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BGFZ20A03 |
总图管理办法 | BGFZ19A08 |
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审价管理办法 | BGFZ19A04 |
工程项目总投资管理办法 | BGFZ19A03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 BGFZ19A01 |
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 BGFZ21A04 |
项目档案建档及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 BGFZ23A08 |
招标管理制度 | BGFZ29A01 |
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办法 | BGZ07039 |
发票管理办法 | BGFZ05A31 |
工程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 BGFZ21B02 |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 BGFZ21B04 |
基建废钢回收管理办法 | BGFZ21B05 |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评审管理办法 | BGFZ21B07 |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 BGFZ21B01 |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入账管理办法 | BGFZ05B09 |
工程项目施工供应商管理办法 | BGFZ21A01 |
工程项目安全标化管理办法 | BGFZ21A05 |
工程项目甲控乙供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 BGFZ21B06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 BGFZ21A03 |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 BGFZ21B03 |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 | BGFZ16A01 |
工程项目消防报审报验管理程序 | BGFZ16B12 |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程序 | BGFZ16B09 |
物资出厂证管理程序 | BGFZ16B1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 BGFZ16B07 |
雷电防护管理程序 | BGFZ16B06 |
电梯、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程序 | BGFZ16B04 |
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程序 | BGFZ16B02 |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程序 | BGFZ16B01 |
厂区道路管理规定 | BGFZ17B05 |
总部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BGFZ17B07 |
工程设备接运管理办法 | BGFZ17B06 |
辐射管理办法 | BGFZ15B19 |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标准 | BGFS-05-13-A02 |
工程设备仓储管理要求 | BGFS-08-05-A02 |
工程设备开箱规范 | BGFS-08-05-A01 |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业绩综合评价管理标准 | BGFS-21-01-B20 |
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标准 | BGFS-21-01-B09 |
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 | BGFS-21-02-B03 |
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团队)管理标准 | BGFS-21-01-B21 |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标准 | BGFS-21-01-B05 |
工程项目施工物资进出厂管理标准 | BGFS-21-01-B04 |
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管理标准 | BGFS-21-01-B03 |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管理标准 | BGFS-21-01-B02 |
工程项目人员进厂、工地准入管理标准 | BGFS-21-01-B01 |
工程项目施工车辆进厂管理标准 | BGFS-21-01-B08 |
工程交工资料工作管理标准 | BGFS-21-01-B18 |
工程项目压力管道施工管理标准 | BGFS-21-03-B01 |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考评标准 | BGFS-21-03-B05 |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标准 | BGFS-21-02-B01 |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标准 | BGFS-21-02-B06 |
协力供应商环保考核细则 | BGFS-15-01-B03 |
协力供应商厂容绿化考核细则 | BGFS-15-03-B02 |
14C2197897臂架伸缩驱动电机1LA5186-4AA90-Z22KWA留用15C1896953溜筒伸缩驱动电机B10R13215PSA留用16C1873238大车变频器整流单元6SE7031-7EE85-1AA0A留用17C1635696大车变频器逆变单元6SE7031-5TF60A留用18C1057939俯仰整流单元6SE7090-0XX85-1DA0A留用19C1045114俯仰逆变器6SY7010-2AA08A留用20C1761886动力电缆卷取集电箱ES1231-K161.3/160S-322/10KVA留用21C1633304VD4真空断路器VD4(Un=12KIh=630AIa=25KA)A留用22C1111024PLC(套)6ES7407-0KA01-0AA0A留用23C1045118回转变频器6SE7036-1EE85-1HA0A留用24C2066084移动拖链PKK-328型号-200弯曲半径X120拖链长度A留用25C2000111高压移动电力电缆Protolon(M)R-(N)Tscgewoeu3*35+3*25/36/10KVA留用26C1155306位置编码器GBM91259BR/200A留用14C2197897臂架伸缩驱动电机1LA5186-4AA90-Z22KWA留用15C1896953溜筒伸缩驱动电机B10R13215PSA留用16C1873238大车变频器整流单元6SE7031-7EE85-1AA0A留用17C1635696大车变频器逆变单元6SE7031-5TF60A留用18C1057939俯仰整流单元6SE7090-0XX85-1DA0A留用19C1045114俯仰逆变器6SY7010-2AA08A留用20C1761886动力电缆卷取集电箱ES1231-K161.3/160S-322/10KVA留用21C1633304VD4真空断路器VD4(Un=12KIh=630AIa=25KA)A留用22C1111024PLC(套)6ES7407-0KA01-0AA0A留用23C1045118回转变频器6SE7036-1EE85-1HA0A留用24C2066084移动拖链PKK-328型号-200弯曲半径X120拖链长度A留用25C2000111高压移动电力电缆Protolon(M)R-(N)Tscgewoeu3*35+3*25/36/10KVA留用26C1155306位置编码器GBM91259BR/200A留用序号设备编号(6-9位码)设备(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总量(台/套)处置重量(吨)报废拆除(吨)钢结构件黄铜不锈钢铝机械设备管道及连接件各类低压盘柜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电动机建筑垃圾及废弃物17802011#装船机5000t/h16653880001238240.55.516100序号设备编号(6-9位码)设备(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总量(台/套)处置重量(吨)报废拆除(吨)钢结构件黄铜不锈钢铝机械设备管道及连接件各类低压盘柜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电动机建筑垃圾及废弃物17802011#装船机5000t/h16653880001238240.55.516100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留用部分废旧物资确认明细表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原值(元)净值(元)初审意见建议(部件名称)规格去向1C1871942动力电缆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2C1871942控制电缆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3C2774061臂架伸缩导向轮组合件A留用4C1297085尾车2#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5C1762693尾车3#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6C23226855#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7无代码臂架伸缩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8无代码溜筒伸缩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9无代码臂架紧急俯仰液压站组合件A留用10C1061743夹轨器总成组合件A留用11C2073784臂架俯仰电机1LA6310-4AA90-Z380V/110KWA留用12C1715764悬臂皮带电机1LA6317-4AA90-Z200KWA留用13C1715765回转驱动电机1LA5186-4AA90-Z22KWIP55380V42ACOS@0.841460/MIN167KGNREL998029506001180LIMB3A留用马迹山港一期装船机SL1留用部分废旧物资确认明细表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原值(元)净值(元)初审意见建议(部件名称)规格去向1C1871942动力电缆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2C1871942控制电缆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3C2774061臂架伸缩导向轮组合件A留用4C1297085尾车2#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5C1762693尾车3#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6C23226855#改向滚筒组合件A留用7无代码臂架伸缩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8无代码溜筒伸缩驱动装置总成组合件A留用9无代码臂架紧急俯仰液压站组合件A留用10C1061743夹轨器总成组合件A留用11C2073784臂架俯仰电机1LA6310-4AA90-Z380V/110KWA留用12C1715764悬臂皮带电机1LA6317-4AA90-Z200KWA留用13C1715765回转驱动电机1LA5186-4AA90-Z22KWIP55380V42ACOS@0.841460/MIN167KGNREL998029506001180LIMB3A留用表中列示区域留用部分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保护性拆除并提走,本标不包含该部分内容,后附留用部分废旧物资确认明细表。
落驳后废钢在驳船上安全和驳船运输的安全由废钢回收单位负责。废钢落驳后,废钢回收单位在1小时内不提异议的,视为已确认该大件。本次因使用浮吊拆解,马迹山港的装船码头不具备陆域运输和大件分解的条件,因此浮吊起吊后就落在废钢回收单位派遣的驳船上。驳船必须满足6大件的装载要求。本次拆解用浮吊拆解,分为6大件,具体外形尺寸和重量见后附图。1#装船机废钢处置按目前的计划预计2023年2月底~3月中旬择日拆除,同时废钢运输离开马迹山港。相关要求如下:附件五马迹山港1#装船机拆除处置要求
臂架附图:废钢回收单位派遣的驳船必须满足物件装船的需要,如有贻误造成业主方损失,由废钢回收单位承担业主方全部损失。本次处置废钢(含电机、盘柜等)的重量约665吨,其中配重(钢壳内填充混凝土)约100吨左右。业主方提供的废钢重量为估算重量,因马迹山港不具备称重条件,废钢回收单位对重量、质量和货物类别不得提出异议。业主方组织参与竞标的单位现场看货,看货后无异议择视为同意业主方所有已明示的条件。
附表一施工投标文件前附表溜桶尾车门架和大车立柱配重臂
3、报价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以下标准填写:按总价闭口包干。2、承诺本工程施工必需的特殊措施费、无负荷联动试车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计价,其相应的工作,必须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实施并完成。1、投标单位名称按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全称填写。备注:宝钢股份?技改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前附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
投标单位名称 | 总报价 ?(万元,不含税) 大写:( 圆整) | 特殊施工措施费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 | |||
投标单位名称 | 其中 | 土建工程 | 安装工程 | 装饰工程 | 特殊施工措施费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 |
报价方式按 ? 方式计价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万元,不含税) |
质量等级 | ? | 工期(日历天) | ? 天 | ||||
需要澄清的问题和说明:承诺本工程施工必需的特殊施工措施费、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的报价方式和说明(按备注标准填写)。承诺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80%为达标费、20%为创优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款项专款专用。投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签)日期:?年?月?日 |
表中“?”处必须填写。表中以万元为单位的数据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以%为单位的数据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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