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教学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 JSZC-320300-DJZX-C2024-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DJZX-C2024-0013
项目名称:1#教学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1.697032万元
采购需求:
1#教学楼拟进行屋面防水隔热改造,改造面积约为550㎡;主要内容为屋面平改坡、屋面瓦铺设、卫生间改造、装修、水电暖改造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
方式: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6栋8层
五、开启
时间:2024-06-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6栋8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6月18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6月18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施工图纸较大,无法上传至公告附件内容,如供应商需要获取图纸,请联系:赵颖 0516-66699078。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赵颖 联系电话:0516-66699078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6栋8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6d52af8d6ded4fb09d89ae2e559432c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1号
联系人:朱啸
联系电话:18905206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6号徐州软件园6号楼8层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516-66699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颖
电话:0516-66699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