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昌城市公益性墓园(一期工程)补充说明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昌城市公益性墓园(一期工程)已由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广发改审批【2020】40号、广发改基建字【2020】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昌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昌城市公益性墓园(一期工程)已由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广发改审批【2020】40号、广发改基建字【2020】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昌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其他内容不变!
广昌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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