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2)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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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774001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2)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2)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多排螺旋CT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和平路北侧,规划中的唐正街东侧,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进行医疗专项设备购置、设备机房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购置医疗专项设备,包括CT、DR、DSA、彩超、监护仪、麻醉机等与临床医疗需求和等级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专项设备机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层高5.1米,进行机房硬件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 09:00至2024-1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 w.zcbidding.com/index)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 w.zcbidding.com/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 w.zcbidding.com/index)、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 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 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请按照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网 址 :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 CA秘钥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秘钥网址:http://hebca.com/ggzybd.html。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服务平台 ” (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保定市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投标登记操作说明》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7.3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大写:玖仟元整,(小写:¥900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yzb2002@163.com联系人:武胜楠/付锡义,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801168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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