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29.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025-863384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2023〕18号文和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基〔2023〕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80%,地方配套20%。招标人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重要易涝洼地治理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防洪除涝规划和水利部《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里下河排涝治理标准是“防洪按20年一遇设计,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除涝标准腹部地区达到10年一遇,垦区达到5年一遇;城市防洪按已批复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遵循“下泄、中滞、上抽”的原则,在里下河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完成除涝规划规定的治涝任务,为进一步实现10年一遇兴化水位2.50m控制目标创造条件:一是在除涝工程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黄沙港、射阳河上游骨干河道和穿射阳湖的主要引排河道,形成里下河腹部北部区域引排骨干河道规划规模,增强里下河外排入海困难区域的除涝能力,为全区实现10年一遇除涝水位创造条件。二是按区域外围328国道沿线防洪100年一遇,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防洪20年一遇要求,完善提高区域主要控制线的挡洪能力。三是保持和提升四港闸下清淤能力,维护整治成果,保障入海工程除涝能力。
里下河洼地治理宝应县境内工程已基本实施完成,根据宝应县相关乡镇申请建设相关水利设施的报告,结合当地实际,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增做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沿线引排水工程。包含在西安丰镇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红星圩口闸,曹甸镇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繁荣灌排站,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新建大寨河东闸站。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等别为Ⅰ等,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河道等级为4级,影响建筑物工程为4级。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3429.48万元。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和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两部分,具体为:
1、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站址位于西安丰镇安丰河与大官河交界处,节制闸共3孔,总净宽18米,泵站设计流量9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4台套,总装机容量528千瓦。
(2)新建红星圩口闸。闸址位于西安丰镇南泾河与万新排河交界处,圩口闸为单孔,净宽4米。
(3)新建繁荣灌排站。站址位于曹甸镇繁荣排河与下引河交界处,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站址位于曹甸镇东风河与大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米,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新建大寨河东闸站。站址位于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大寨河与东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5米,泵站设计流量5.5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2台套,总装机容量310千瓦。
3、河道工程:
(1)大官河整治长度850米,疏浚土方约19872立方米。
(2)安丰河整治长度70米,疏浚土方约19590立方米。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229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质量目标要求为优良等级。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整个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按594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3年 5月至 2023年 7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最高投标限价:所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结算审计总价*1.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费率:所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结算审计总价*1.5%
7.4分值构成
(1)监理资源配置:13分;(2)监理大纲:31分;(3)投标报价:50分;(4)企业业绩:1分;(5)总监素质:1分;(6)信用等级: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1)

监理资源配置(13分)

专业配置(13分)

1、水工、测量、机电、金结、试验(检测)、造价、安全、房建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以毕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上专业为准)。
2、监理成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3、监理成员(总监除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2.2.1(2)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31分)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31分)(暗标)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5分。

3、现场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3分。

5、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得3分。

6、见证取样、跟踪检测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

7、针对本工程需求及特点的监理措施得4分。

8、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4分。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2.1(3)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本工程监理投标报价为:所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结算审计总价*X%(X=投标报价费率)。本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费率为1.5%,报价费率超过1.5%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赋分标准:投标报价费率为1.5%时得45分,费率每降低0.0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得50分(比如:报价费率1.45%时,得50分)。

2.2.1(4)

企业业绩(1分)

企业业绩(1分)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监理的施工标段投资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1分,每增加1项,加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2.2.1(5)

总监素质(1分)

总总监业绩(1分)

拟任项目总监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总监或副总监身份承担过监理投资1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
知第3.5.3项要求。
注: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2.2.1(6)

企业信用等级(4分)

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4分)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监理大纲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监理大纲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监理大纲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四周边距按导出模块固有的默认值不加修改的确定。
(2)不允许使用页眉,统一要求添加设置页面底端距中的页码、格式采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针对每个模块内的页码需分别设置且均应当从第1页起始后连续。
(3)监理大纲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监理大纲暗标所有模块合计),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10.备注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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