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董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军锋15984727877
中标公司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64.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二、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路257号 | 646,2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显示设备 | 显示设备 | HUAWEI、国产优质、航天广电、海力展、宇视、海康、麦森特、力锐斯、校安、鑫川电、金俪洪 | 满足采购标的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1(项) | 646,200.00 | 646,200.00 |
王天翊、陈波、董宇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
联系方式:0837-6228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50号
联系方式:1598472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wccg001
电话:15984727877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应急管理局.pdf 应急管理局.pdf
磋磋商商文文件件
(货物类)(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采购项目编号:
汶川县应急管理局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
2022年年06月月22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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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1章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邀请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二、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三、磋商项目简介
为提高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和工作流程,构建
起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迫在眉睫。
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
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
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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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磋商方式九、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
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
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汶川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
邮编:623000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37-6228285
代理机构: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50号
邮编:623000
联系人:王军锋
联系电话:15984727877
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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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7-62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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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2章供应商须知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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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总则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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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和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汶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
内容,其他内容由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汶川县政府采
购中心。
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
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
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磋商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
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
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
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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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文件(若有)具体内容详见第6
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5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5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
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3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30天的,按无效响
应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
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
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
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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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开启程序磋商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
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
2.5.4磋商磋商
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
2.5.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代理机构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
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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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
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
一、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
采购包1: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二、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
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四、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详见3.4.3。
2.7响应纪律要求响应纪律要求
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磋商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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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家数的采购包则终止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公告。
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或短信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
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五、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六、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七、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
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
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3.7比较与评价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3.8复核复核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
重点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
-第33页-
审现场。
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
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
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
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
分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5.3.10编写磋商报告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磋商报告。
5.3.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
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5.4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
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4.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
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
审方法。
5.4.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采购包1: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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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6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1家;
5.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
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编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停止磋商说明中应说明停止磋商的情形和具
体理由。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磋商的,可以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
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第38页-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
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
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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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报价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第40页-
第第7章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货物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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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页-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价表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响应报价以供应商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页-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商务应答表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
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响应函响应函
致:{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响应,充分
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行为。
7、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8、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我单位承诺,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天。
10、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
点。
11、我单位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服务,报价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报价
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
12、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3、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我单位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本响应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国家法律
法规和地方规章造成损失,概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我单位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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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供应商名称: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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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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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产品技术参数表
3.供应商须把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家、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在此表中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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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碳商/谈判)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包号:1
二、公告刊登
招标公告刊登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刊登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更正公告刊登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刊登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三、碳商/谈判日期及地点
碳商/谈判日期: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7月13日
碳商/谈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四、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开启日期:2022年07月13日10时00分
开启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以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共有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六、获取碳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供应商(见《获取文件记录表》)
七、参加商/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详见《采购项目开启记录表》)。
八、碳商/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否
九、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否
修改内容:
1:无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变更情况
十一、商/谈判轮次:0
十二、报价轮次:1
十三、碳商/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专家:陈波王天翊
采购人代表:董宇斌
十四、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通过资格检查3家,未通过资格检查0家(详见《资格审查报告》)
通过符合性检查3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0家(详见《符合性审查报告》)
十五、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元)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649,000.00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646,200.00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646,300.00 |
十六、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无
十七、最后报价审查情况
通过最后报价审查3家,未通过最后报价审查0家(详见《采购项目最后报价审查表》)
十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十九、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的碰商/谈判小组推选陈波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碳商/谈判小组成员之间的事物性工作、牵头与采购组织单位交涉相关事
宜、执笔撰写评审报告等。
碳商/谈判小组成员阅读领会了竞争性碳商/谈判文件内容,根据载明的评审办法、评分方法和标准对各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见附表)从高到底(碳商)或者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谈判),被推荐为成交候选
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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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列下表
成交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最后得分(平均分)最后报价(元) |
1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99.33分646200.00 |
2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79.20分649000.00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64.67分646300.00 |
二十、最后报价是否修正
否
二十一、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二十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碳商/谈判小组:
制表时间:2022-07-13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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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详细评分表(个人)
王天翊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及结论 | 价格【客}(30.00分) | 参数指标【客](31.00分) | 企业实力【客}(7.00分) | 项目成员{客](10.00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客}(21.00分)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客}(1.00分) | 总得分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得分 | 29.87 | 24.00 | 4.00 | 1.00 | 16.00 | 1.00 | 75.8700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理由 | 计算结果。 | 14个负偏。 | 0+4 | 0+0+1 | 有不完善。 | 无 | 75.8700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得分 | 30.00 | 31.00 | 7.00 | 10.00 | 19.00 | 1.00 | 98.0000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理由 | 无 | 无 | 无 | 无 | 有不完善。 | 无 | 98.0000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得分 | 30.00 | 23.00 | 2.00 | 0.00 | 8.00 | 1.00 | 64.0000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理由 | 无 | 16个负偏。 | 0+2 | 无证书。 | 有缺项和不完善。 | 无 | 64.0000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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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符合审查表(个人)
王天翊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是 | 否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10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个人)
王天翊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 |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3时40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详细评分表(个人)
陈波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及结论 | 价格【客](30.00分) | 参数指标{客](31.00分) | 企业实力项目成员项目实施方案及[客]{客}售后{客}(7.00分)(10.00分)(21.00分)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客}(1.00分) | 总得分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得分 | 29.87 | 24.00 | 4.001.0021.00 | 1.00 | 80.8700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理由 | 计算得出 | 14个三角形负偏离 | 0+40+0+1无 | 无 | 80.8700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得分 | 30.00 | 31.00 | 7.0010.0021.00 | 1.00 | 100.0000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理由 | 无 | 无 | 无无无 | 无 | 100.0000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得分 | 30.00 | 23.00 | 2.000.009.00 | 1.00 | 65.0000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理由 | 无 | 16个三角形负偏离 | 0+20+0+02+1+2+2+2 | 无 | 65.0000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防波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35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符合审查表(个人)
陈波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是 | 否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11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个人)
陈波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1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3时52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个人)
董宇斌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Y |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黄文沙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3时52分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符合审查表(个人)
董宇斌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是 | 否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10分
董小
-第1页-
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包:1
二、资格审查依据
详见采购(或招标)文件
三、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情况
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3家供应商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无
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是
七、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否
资格审查小组或评审小组签字:
陈波,
1
黄字AN
我
生成日期:2022年07月13日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小组)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07-13
供应商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 |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1
评审意见:无
评委签章:
防液a登
制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13时52分
-第1页-
非标类采购项目商谈实质性变动记录表
、项目信息
经三: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采购包号I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
二、实质性变动内容记录
川
评委签章:
化
制表时间:2022-07-1314:17:39
“
11.
-第1页-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2000067
谈判/碳商/协商情况符合性评审表
采购包号:1
评审日期:2022年07月13日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状态 | 无效原因 | 无效依据 |
1 | 成都欧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 | 1 | 1 |
2 |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有效 | 1 | |
3 | 四川吉成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 | 1 | 1 |
通过
评审意见:
评委签章:
制装时间:2022-07-1314:17:39
-第1页-
识化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以(专家、采购人代表)身份参与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编号:N5132212022000067)评审活动。我确认:自己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并具备有关政府采
购的政策水平和对本项目的业务评审能力。
我郑重承诺:评审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与
义务、遵守以下纪律:
一、履行以下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碳商文件、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等,下同);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0?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
(三)不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
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
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第1页-
(六2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
(三)评审过程中,不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在监督人员
监督之下办理。
4化
四务(四)评审过程中,不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修改或细化
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不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协商评分,不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向外界透露评审内
容。
化
海动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私下接触供应商,不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或好处,不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审委员会成员:
:1
-第2页-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招标签到表
J2年月13
招标编号:513221202200006
招标地点:所证件+(公主67水
姓名 | 职务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 | 1510874 | |||
采购人 | ||||
采购人 | ||||
采购人 | ||||
采购人 | ||||
监督 | 徐充建 | 注头应意理理局 | 1355859714J | |
监督 | ||||
代理机构 | 584927877 | |||
代理机构 | 主证 | 18280383890 | ||
评审专家 | 姓名 | 专家号 | 联系电话 | 进场时间 |
评审专家 | S01o942 | 13808058939 | 二:00 | |
评审专家 | sco=15267 | 133s0086171 | 11=90 | |
评审专家 | 18990412033 | Fo | ||
评审专家 | ||||
评审专家 | ||||
评审专家 | ||||
评审专家 |
采购人代表委托书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这川县应急管理局应急能力提升及乡镇应急指挥场所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M73221202200采购活动,定于2022年7月13日进行
评审。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单位特委托董宇斌_作为评审委
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我单位对被
委托人依法履职产生的法律后果均予认可。
管
鸡急
公
县
单位名称(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2022年7月13日
注:附采购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i
居民身份证
日224::86648
51
签发机关没川县公安局
有效期限2021.06.02-2041.06.02
(
阿坝州汶川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书
本人对以下内容已知悉并完全理解以下条款,承诺将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
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87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
则》、《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及政府采购的相
关规定,自愿参与阿坝州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若违反上
述规定,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项目编号:人513221202290067
项目名称:方我华购处的拉解
评审时间:L:22.7、13.
专家签名:
13
陈,波
董文北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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