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工18100517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同大镇永安农事及育秧中心项目
项目法人: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庐江县同大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下达庐江县2024 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第三批 )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2-21

公告正文
同大镇永安农事及育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同大镇永安农事及育秧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庐江县2024 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第三批 ),庐乡组项[2023]1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同大镇永安农事及育秧中心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59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596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3322平方米,建筑面积16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育秧车间、农事中心建筑、农机设备(含烘干)采购安装、室外场地硬化、道路排水、强弱电、消防、等配套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98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包括项目的优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2)资质):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工程总投资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可由任意一方担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2024年01月11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100517378、1537527258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2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李洋
电 话:0551-8256304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169号鸿悦公馆写字楼1201室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沈工、夏工
电 话:18100517378、1537527258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892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27395415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3473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9177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4分4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2-2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21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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