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户外警务轻武器模拟射击系统设备(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10室)(或网络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2-16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12258
3、项目名称:户外警务轻武器模拟射击系统设备(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9(万元)
6、最高限价:99(万元)
7、采购需求:
编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95激光模拟枪(95设备电动核心) |
套 |
15 |
2 |
92激光模拟枪(92设备电动核心) |
套 |
30 |
3 |
50感应电子靶(50标准胸环靶) |
套 |
15 |
4 |
射手报靶终端(便携式)10寸报靶终端 |
套 |
15 |
5 |
仿真射击分析服务系统 |
套 |
1 |
6 |
全拆95训练枪 |
套 |
30 |
7 |
全拆92训练枪 |
套 |
60 |
8 |
92战术箱(便携式定制收纳箱) |
套 |
3 |
9 |
收纳枪柜(95枪柜) |
套 |
1 |
10 |
收纳枪柜(92枪柜) |
套 |
1 |
11 |
多口充电柜 |
套 |
2 |
12 |
(92设备电动核心)电池 |
套 |
10 |
13 |
(95设备电动核心)电池 |
套 |
5 |
14 |
卧垫 |
块 |
20 |
8、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
(2)质保期:壹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10室(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3、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10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电话:027-83293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10室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罗敏、龚正浩、昌亮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附件:
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领取采购文件。
二、网上或邮寄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传到WHQD12345@qq.com。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网上领取的,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故障导致文件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邮寄领取的,代理机构发出文件采取到付方式,邮寄中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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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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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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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注: 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下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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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代理机构签字: |
湖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