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郎溪县城区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郎溪县城区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2006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18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设计费报价:10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6.20%; 总工期:1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范传侠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2014201528551 2.设计负责人:张松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093400404 3.施工负责人:范传侠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201420152855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业绩:鹰潭市月湖区2019年 “三供一业”企业小区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张松。 施工业绩:碧桂园置地中央公园一期二标段总承包工程;施工负责人:范传侠。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桥头广场北侧规划设计院科研楼 设计费报价:10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28%; 总工期:1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胡应忠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080912631 2.设计负责人:吴钢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44300655 3.施工负责人:胡应忠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08091263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业绩:株洲市戴碧蓉爱心大院爱心服务平台;设计负责人:吴钢 施工业绩:南华东郡一品住宅小区三期工程(3#、4#、7#、8#、11#、12#、15#、18#、21#楼、地下车库、综合楼及门卫) ;施工负责人:胡应忠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宣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358号;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昭亭南路亚夏汽车商城北部组团4幢501号 设计费报价:10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8.37%; 总工期:1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高泽民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1342015201616732 2.设计负责人:程良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43400604 3.施工负责人:高泽民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134201520161673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业绩:宣城东恒大厦;设计负责人:程良 施工业绩:新世纪大厦;施工负责人:高泽民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顺序排列(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703392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2116381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392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