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的竞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采购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拟对我院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竞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4-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三、采购项目预算:60000元
四、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对中标单位在机关本部、执行局及十一个派出法庭(大小机房共17个)提供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要求每月对所有人民法庭开展全覆盖巡检,不得少于一次)。
3、服务内容:
立足以下工作重点,同步开展实地勘察及评审分析,并每季度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每月对所有运维地点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式巡检,巡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硬件设备服务、信息化网络通讯服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信息化安全维护服务、数据库维护服务、中间件维护服务、信息设备资产管理及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等;
(2)对以下工作内容进行重点监管:驻点人员配备情况;运维资质齐全情况;日常工作组织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故障响应及时情况;维修记录完善情况等;
(3)时刻关注采购方对于中标单位所提供运维服务的相关评价、增减事项以及改进意见建议等。
注:
①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他工作安排将由项目采购方具体通知;
②为充分保障评价方对于巡检工作的重视程度,采购方将派遣工作人员对其开展的季度巡检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检。若抽检过程中,发现评价方未按合同要求导致巡检工作不彻底的,或巡检中刻意存在工作疏漏等行为的,法院将立即取缔其继续服务的有效资格。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5、同类业绩要求:提供至少4个于2020年后签订的管理服务类绩效评价项目合同(不含财政资金类),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各合同的绩效评价对象不能相同。
六、公告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8楼808办公室。
3、报名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我院采购公告及采购方案全部符合要求的承诺函;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前补齐报名资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七、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2:30至3:00
八、报价无效规定:超过提交报价时间或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九、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公司名称,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十、报价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主楼8楼会议室。
十一、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
十二、项目竞价方式:现场公开报价
十三、根据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若有两家实际报价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若只有一家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我院采购公告预算,则直接确定其报价。
十四、项目采购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7-22663773 ;手机: 18000850655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2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4-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三、采购项目预算:60000元
四、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对中标单位在机关本部、执行局及十一个派出法庭(大小机房共17个)提供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要求每月对所有人民法庭开展全覆盖巡检,不得少于一次)。
3、服务内容:
立足以下工作重点,同步开展实地勘察及评审分析,并每季度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每月对所有运维地点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式巡检,巡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硬件设备服务、信息化网络通讯服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信息化安全维护服务、数据库维护服务、中间件维护服务、信息设备资产管理及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等;
(2)对以下工作内容进行重点监管:驻点人员配备情况;运维资质齐全情况;日常工作组织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故障响应及时情况;维修记录完善情况等;
(3)时刻关注采购方对于中标单位所提供运维服务的相关评价、增减事项以及改进意见建议等。
注:
①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他工作安排将由项目采购方具体通知;
②为充分保障评价方对于巡检工作的重视程度,采购方将派遣工作人员对其开展的季度巡检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检。若抽检过程中,发现评价方未按合同要求导致巡检工作不彻底的,或巡检中刻意存在工作疏漏等行为的,法院将立即取缔其继续服务的有效资格。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5、同类业绩要求:提供至少4个于2020年后签订的管理服务类绩效评价项目合同(不含财政资金类),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各合同的绩效评价对象不能相同。
六、公告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8楼808办公室。
3、报名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我院采购公告及采购方案全部符合要求的承诺函;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前补齐报名资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七、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2:30至3:00
八、报价无效规定:超过提交报价时间或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九、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公司名称,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十、报价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主楼8楼会议室。
十一、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
十二、项目竞价方式:现场公开报价
十三、根据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若有两家实际报价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若只有一家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我院采购公告预算,则直接确定其报价。
十四、项目采购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7-22663773 ;手机: 18000850655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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