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内容: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内环路高架桥、海印桥桥梁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道路事务中心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按照《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涉及桥梁(隧道)制定结构检测及监测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应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前报送道路事务中心备案。
5.采购控制价:无。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7.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
8.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
9.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
11.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2.其他内容:无
13.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8楼804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520311231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有):无。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实施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项目编号:4920-CIP20240166),现就本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
- 项目简介:
1、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内环路高架桥、海印桥桥梁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道路事务中心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按照《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涉及桥梁(隧道)制定结构检测及监测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应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前报送道路事务中心备案。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三、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4《用户需求书》。
四、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五、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报价应为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
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截止报价时间到后组织评委开启报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对于同一控股股东的不同报价单位参与我司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竞争、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招标人计算评标参考价时仅取上述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的价格进入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超过项目估算价,则按符合第四条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报价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项目估算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询价失败。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七、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30日 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中心8楼807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梁懋董 电话:18520311231 邮箱:liangmd@gdg.com.cn
甲方接受异议部门:采购部门;电话:【020-89202511】;
异议申诉(或投诉)部门:经营管理部;电话:【020-89623014】;
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燃气总部战略管理部;举报电话:【020-37852032】。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1:采购项目异议书
采购项目异议书
致:采购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异议申诉书
异议申诉书
致: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我司因__________________(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服/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等)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的对象:
提出异议申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申诉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申诉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申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