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05.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800-00068
预算金额105.88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市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丁先生0417-29725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8-27 至 2021-08-30
撰写单位: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800-00068

项目名称: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韫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投资服务中心323室

中标(成交)金额:1,058,8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和办公楼内的食堂用餐管理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餐饮供应服务要求:必须保证每天供应食品的卫生安全,菜品多样化,供应充足。成交后采购单位应协助配合成交供应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用餐服务要求:食堂、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并获得健康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堂、餐厅工作及服务人员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保洁服务要求:重点部位要突出,要特殊对待,并要灵活机动。设备、工具、物料的配备、周期性保洁、年度保洁及日常保洁所需清洁工具、清洁剂,由乙方自备。要求保洁人员3人。保洁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个人卫生要符合标准,佩戴工号牌,长发佩戴头花。门卫要求:门卫人员设置:8人,总工会4人,原工人文化宫2人,原技协办2人。门卫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脱岗。工作期间不得在大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大声喧哗、聚集聊天;不得发生争执,不得酒后上岗及上岗中饮酒、不得利用单位功能设施在工作期间干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室内保持干净整洁。综合管理服务要求:项目经理1人,负责日常工作对接。

服务时间:为期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所供应的主副食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产品需注明送货品种来源。蔬菜水果类:营口市(县)蔬菜水果市场准入检测合格的各种蔬菜和水果。肉类:品牌肉应应保证具有检疫检验证明。海产品类:鲜活海产品应是当日新鲜无污染的海产品,冷冻海产品应在保质期内。干调类:品牌产品,品质优良。农药残留:对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菜品,承诺立即退换,并自负损失部分。食堂用餐服务标准:餐厅工作和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个人卫生要符合标准,并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厨师帽等。餐厅卫生保持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无污渍、水渍,餐具摆放有序。按时提供餐饮服务。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保洁服务标准:楼内保洁的标准,要求达到三星级酒店标准。门卫服务标准:1.门卫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脱岗。工作期间不得在大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大声喧哗、聚集聊天;不得发生争执,不得酒后上岗及上岗中饮酒、不得利用单位功能设施在工作期间干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室内保持干净整洁。单位一切办公用品未经允许禁止挪作他用。门卫人员严禁将日常必需品外的私人物品存放在单位。个人交通工具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按车位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在后院。工作交接记录。保安人员应记录好每日工作情况,在交接班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相关人员,因个人原因瞒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外来人员登记。保安人员要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并经相关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放行进入。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楼内。指挥外来办事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公车停车位,外来办事自行车停放在门前要整齐排放,不影响车辆出入。夜间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保安人员需在夜间进行不定时巡视,确保办公楼内安全,夜间巡查一般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家萍、沈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总工会            

地址: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7号              

联系方式:0417-289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北区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077文件(新).docx2021077文件(新).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物业食堂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韫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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