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11300292
预算金额43.64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科长195999527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138156769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11300292
项目名称: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条件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1130029200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64901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
范围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1-25 15:00
开标地点
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A416会议室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开挖DN200PE塑料排水管约180m、PE100级DN200拖管约730m、DN315*200增接口一处、阀门井4座等工程。采购范围: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工期要求:1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次最高限价为436490.1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书”)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接受报名,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购买标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获取地址: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A416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江苏省灌云县
联系人:
温科长
电话:
19599952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侍庄街道九龙港水街二期43号101商铺
联系人:
曾工
电话:
138156769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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