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jxm-202309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俊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阳024-27521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
(招标编号:LNJJXM-202309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99097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
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
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原件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lnjjzbxm@126.com)供应商无需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经过代理公司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提供报
名资料必须完整,缺少任意资料即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过期后补充资料视为
无效。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号 8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2

七、其他
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维修改造谈话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新民市新华路40号
联系人:蒋俊立
电 话:138892785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人: 刘阳
电 话: 024-27521000
电子邮件: lnjjzb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