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卓正丽磋商2024-1065号
预算金额18.9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嘉
招标代理机构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伟央0578-2062915
中标公司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1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卓正丽磋商2024-1065号
二、项目名称: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敏,张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俞豪俊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0)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183
质疑联系人:饶绍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62915
质疑联系人:赵钦川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6291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pdf
111.5K
特定资质.pdf
278.1K
二、项目名称: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89000(元) |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古墩路673号瑞博国际科技大厦A座14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 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 见响应文件 | 见响应文件 | 见响应文件 | 见响应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敏,张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俞豪俊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76.0 | 75.0 | 75.0 | 75.33 | 10.0 | 85.33 |
1 | 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 | 60.0 | 59.5 | 59.0 | 59.5 | 9.95 | 69.45 |
1 | 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59.0 | 58.5 | 60.0 | 59.17 | 9.84 | 69.01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0)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183
质疑联系人:饶绍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62915
质疑联系人:赵钦川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6291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pdf
111.5K
特定资质.pdf
27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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