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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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187633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87633
(三)预算金额:21,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13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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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金章 18312858317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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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 价 (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6.1 | 每年免费代理甲方两 宗(含两宗)以内的诉 讼、商事仲裁、劳动 仲裁及其它重大非诉 讼法律事务,但医疗 损害责任纠纷案不包 括在免费代理范围之 内法律代理案件具体 金额按《广东省物价 局、司法厅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 所定收费标准的百分 之七十收取(如合同 执行过程中,司法、物价部门修改律师服 务收费标准,则按修 改后的律师服务收费 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收 取) 法律咨询服务法 律案例培训讲座1-2 次 | 3 | 7,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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