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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三医院2025年一季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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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9-618161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安市第三医院2025年一季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5     作者:   分享到:

西安市第三医院

2025年一季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全院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民主管理,广泛听取意见,畅通患者及职工反映渠道,加强干部与群众沟通联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实施方案》,现将2025一季度院领导接待日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①接待对象

就诊患者及家属

全院职工

②接待安排

接访领导

接访日期

(每周四)

接访地点

  

  

王敏江

纪委书记

1月2日

办公室

杨军乐

 

1月9日

 

党委书记

1月16日

颜伟生

副院长

1月23日

吕雅丽

副院长

2月6日

 

总会计师

2月13日

石耀武

副院长

2月20日

王敏江

纪委书记

2月27日

杨军乐

 

3月6日

 

党委书记

3月13日

颜伟生

副院长

3月20日

吕雅丽

副院长

3月27日

注:接待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由院办公室协调另行通知。

③来访预约

1.为合理安排接待流程,尽量减少来访患者群众等待时间,采取线上或线下预约形式开展来访预约登记,根据预约先后确定接待顺序。

2.来访者可通过电话、邮箱、现场等方式预约,填写《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表》(见下方二维码),发送至邮箱xasdsyyyb@163.com。

图片1.png 

西安市第三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表

3.预约时间:8:00-11:00 14:00-17:00工作日

4.联系电话:029-61816169工作日

④接待须知

1.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觉遵守接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2.为确保后续预约人员按时有序完成接待,接待时间一般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接待对象反映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接待对象不能携带危险品、爆炸品或管制器械等物品。

5.接待对象应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害接待场所的公共财物。

⑤接待日受理接待事项范围

来访者可提出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事项:

1.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及费用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2.本院职工对工作环境、福利待遇、人事安排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3.社会各界人士对医院的业务开展、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等问题存在疑虑,且无法得到相关科室明确答复的

4.患者在就医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5.本院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由医院出面且医院有权处置、属医院内部管理的事项;

6.对医院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7.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医院有关科室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8.对改善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9.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⑥接待日不受理事项范围

1.属于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政策的事项

2.属于职能科室职责范围的,直接由相关职能科室跟进处理

3.责任科室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诉求的问题,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4.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6.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已告知相应诉求渠道的

7.经核实为恶意攻击无实质性内容的事项

8.反映事项要素不齐全、证据不充分、且拒不提供,无法处理的事项,无实质性内容、无可操作性、无参考价值的不合理建议

9.其他可以不列入受理范围的事项。

 

 

                   西安市第三医院办公室

                    2024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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