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黑牛城道1#能源站工程,黑牛城道2#能源站工程
金额
2419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诗雨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敬民
标书截止时间2017/01/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1210308020150251, 1210308020150250
招标备案号: 12002016105005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备[2017]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牛城道1#能源站工程, 黑牛城道2#能源站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建计审[2015]252号, 津建计审[2015]25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419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黑牛城道1#、2#能源站工程,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东南部黑牛城道新八大里区域,为黑牛城道两侧公共建筑提供冷、热源。能源站采用带有冷、热调峰的水源热泵耦合水蓄能系统,其调峰冷源为冷却塔;调峰热源为冷凝式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土壤换热器设置于复兴河公园及周边绿地内。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西区, 河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黑牛城道1#、2#能源站工程水蓄能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主要设备:1#能源站4台蓄能水箱设备、2#能源站6台蓄能水箱设备。配件包括:水蓄能设备配套阀门、传感器及备品备件。本标段投资额约为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交货期:2017年02月26日 至 2017年04月12日
2.5 交货地点:黑牛城道1#、2#能源站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代理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蓄能水箱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代理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蓄能水箱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1月20日2017年01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伟(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205室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 高诗雨 电话: 022-83880617
传 真: 022-83880261
项目代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郑敬民(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 丁晨光 电话: 022-23951358-627
传 真: 022-23951131
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 石彤
电话: 23661595传真: 23661595电子邮箱: 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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