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金州、旅顺、开发区金融押款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020-031
预算金额34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252949452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金州、旅顺、开发区金融押款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金州、旅顺、开发区金融押款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ZB2020-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2529494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翟先生 0411-83661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13252949452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全地区金融网点取送款金融护卫业务需求,现拟对A包:金州20个网点(4辆车)、B包:旅顺19个网点(2辆车)、C包:开发区14个网点(3辆车)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实施采购,每日需要早、晚二次取送款目的地和业务库之间的取送款服务,同时应满足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取送款业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根据全地区金融网点取送款金融护卫业务需求,现拟对A包:金州20个网点(4辆车)、B包:旅顺19个网点(2辆车)、C包:开发区14个网点(3辆车)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实施采购,根据国家公安部、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管理规定,代理邮政储蓄营业场所每日取送款业务需要专业武装押运完成,但邮政企业不具备武装押运的资格,无自行押运能力,必须外雇具有专业武装押运资质的供应商完成。经前期市场调研,各地区分别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服务,分别为:A包:大连市金州区保安服务公司;B包:大连市旅顺口区保安服务公司;C包:大连金普新区护运有限公司。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A包:大连市金州区保安服务公司、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八一路106号;B包:大连市旅顺口区保安服务公司、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南一巷6号;C包:大连金普新区护运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滨路7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委托,根据全地区金融网点取送款金融护卫业务需求,现对A包:金州20个网点(4辆车)、B包:旅顺19个网点(2辆车)、C包:开发区14个网点(3辆车)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实施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金州、旅顺、开发区金融押款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根据全地区金融网点取送款金融护卫业务需求,现拟对A包:金州20个网点(4辆车)、B包:旅顺19个网点(2辆车)、C包:开发区14个网点(3辆车)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实施采购,每日需要早、晚二次取送款目的地和业务库之间的取送款服务,同时应满足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取送款业务。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全地区金融网点取送款金融护卫业务需求,现拟对A包:金州20个网点(4辆车)、B包:旅顺19个网点(2辆车)、C包:开发区14个网点(3辆车)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实施采购,根据国家公安部、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管理规定,代理邮政储蓄营业场所每日取送款业务需要专业武装押运完成,但邮政企业不具备武装押运的资格,无自行押运能力,必须外雇具有专业武装押运资质的供应商完成。经前期市场调研,各地区分别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服务,分别为:A包:大连市金州区保安服务公司;B包:大连市旅顺口区保安服务公司;C包:大连金普新区护运有限公司。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全称:A包:大连市金州区保安服务公司;B包:大连市旅顺口区保安服务公司;C包:大连金普新区护运有限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411-83661935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3252949452

联 系 人:张工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9.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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