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荧光光度计等)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6-hgzb2024005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招标联系人-0431-8490127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龙17390903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6-HGZB2024005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荧光光度计等)
预算金额:4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1:荧光倒置显微镜 | 1 | 98.00 |
标段2:摄影体视显微镜 | 1 | 46.00 |
标段3: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30.00 |
标段4: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81.00 |
标段5: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 | 75.00 |
标段6:全自动食源性致病菌检测系统 | 1 | 75.00 |
标段7: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40.0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拟投标段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henhexin@faw.com.cn,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份:(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
2.标段最高限价:
标段1:荧光倒置显微镜98.00万元
标段2:摄影体视显微镜46.00万元
标段3:原子荧光光度计30.00万元
标段4:原子吸收光谱仪81.00万元
标段5: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75.00万元
标段6:全自动食源性致病菌检测系统75.00万元
标段7:原子吸收光谱仪40.00万元
3.本项目共计7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0431-849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方式:王龙、沈何鑫、祖鹏然17390903577、18210046989
邮箱地址:shenhexin@faw.com.cn
注意:文件费按以下账户信息缴纳(仅接受公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有单独银行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11002904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沈何鑫、祖鹏然
电话:17390903577、18210046989
来源: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初审:李世超
复审:王 尧
终审:魏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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