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影视城太和殿数智空间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cg-zs-2024-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13799735453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同安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女士0592-71216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影视城太和殿数智空间项目公开招商公 告 (招标编号:GTCG-ZS-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影视城太和殿数智空间项目公开招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厦门 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商; (001)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影视城太和殿数智空间项目公开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影视城太和殿数智空间项目公开招 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资格条件 意向运营方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详见《招商经营方案》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近期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 如下: (1)近期(指2023年度)良好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近期依法缴纳相应税收的材料。依法免税的意向运营方,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 (3)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意向运营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意向运营方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如实的情况说明和提供《具备报价资格的承诺函》(见《招商经营方案》) 3、意向运营方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载有企业注 册资金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5.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意向运营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即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承租,由单一法人主体对标 的整体统一经营管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意向运营方可在招商代理机构前台免费查阅《招商经营方案》 和现场报名,办理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提供加盖意向运营方公章的意向运 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提供意向运营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则还应提供意向 运营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17号人寿大厦702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17号人寿大厦702室开标厅 七、其他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同财综【2022】50号) 等文件规定,同安文旅公司拟将影视城打造成文化产业园项目,对同安影视城 太和殿左侧(面积约246平方米, 以业主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场地提供数智空间沉浸互动式数智娱乐服务项目 进行招商,结合目前该项目实际,制定招商方案,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意向运 营方参加,请意向运营方认真阅读《招商经营方案》文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 作。 招商基本条件 (1)用 途:符合同安影视城景区业态的商务,限沉浸互动式数智娱乐项目 以及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不得做其他用途。意向运 营方不得附带销售食品、饮品、以及不得进行未经业主方允许的商品、产品的 售卖,不得超本招商项目沉浸互动式数字娱乐范围经营,影响景区招商规划。 (2)承租期限:本项目整体承租期限为5年(3+2=5年)。 合同五年两签,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三年期满,成交运营方通过业主方考核,双方无 关于履约争议纠纷后,签订第4和第5年合同。 现场按现状进行交付。自业主方现场交付意向运营方之日起计,项目所有产生 的费用均由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3)使用范围:影视城景区内太和殿左侧(面积约246平方米)场地(附场地 平面参考图,以业主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不得逾越占用);承租方人员或车 辆需进入业主方景区须经业主方同意,并服从业主方管理要求,服从园区相关 管理要求。 (4)若遇政策调整或相关管理要求和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方可按政策或相关管 理要求调整,业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意向运营方在报价前已完全知悉、理 解和无条件接受。 (5)招商业态要求: ①符合景区文化文创的数智娱乐项目; ②不接受违规经营商家、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商家;严禁组织或开展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禁止的行为; ③由成交运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 成交运营方应保证合法经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自行提前办理相关 许可审批事项手续。意向运营方应已自行事先了解清楚所有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相关要求和本项目现场实际状态情况。若成交运营方无法获得相关的审批许 可,或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使用场所,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业主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④业主方有权对意向运营方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详见《招商经营方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37997354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同安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17号人寿大厦702室 联系人: 洪女士 电 话: 0592-7121616 电子邮件: GTZBDL2024@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么 (盖章) 供应商报名表 日 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号(若该项目仅一个合同包,此栏不填。)
报名单位(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转账 购 买:需填写《报名表》及报名费缴纳凭证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GTZBDL2024@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同安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账 号: 4100028509200308214 转 账备注:报名+项目编号 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0592-7121616 电子信箱:GTZBDL202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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