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双林0527-80291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帅0527-84399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5 16:03:08 来源:江苏省水利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已由宿迁市水利局《关于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宿水办〔2024〕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位于宿迁市泗阳县境内,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疏浚,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恢复防汛道路,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7439万元。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河道疏浚22.94千米,岸坡防护5.2千米,堤防加固11.326千米,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11座,恢复防汛道路2千米等。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狗牙根草籽,临时措施主要为排水沟土方开挖、沉砂池、密目网苫盖、其他临时工程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水质保护、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声环境保护、人群健康防护等。

2.2.4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要内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搬迁拆迁各类房屋、专项设施等。对工程建设占地影响情况、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移民满意度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具体监督评估服务要求及成果要求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执行。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的所有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环保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27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人员中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以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为:13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20分;2.单位业绩:4分;3.总监:2分;4.资源配置:32分;5.监理大纲:4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100%(含99%、100%)范围内,得满分17分;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和99%以下的,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扣1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17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分

单位业绩

评分标准

单位业绩

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4分

总监评分

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监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注:证明材料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格式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序号a、b、c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未表明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无发包人(或有关部门)出具相应补充证明材料予以明确的不予以认可;所有证明材料表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2分

2.2.4(2)

资源配置

评分标准

监理机构设置、人员岗位配置与职责、人员名单及进场计划

①监理机构设置1分;

②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编排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以及岗位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

5分

办公资源投入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数量、种类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

4分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1)专业方面:

①监理人员中配齐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的水利监理工程师,得6分,每缺1个专业扣2分;在配齐上述人员的基础上,增加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1名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以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注册证书。

②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名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

③配备路桥专业人员或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1名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或注册证。

④配备安全专业人员1名,得2分。提供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职称方面:监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

20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检验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分

2.2.4(3)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整体评价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得6分,否则酌情赋分。

6分

质量、投资、进度监理措施

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理解深刻、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8分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当、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5分

平行检测方案

平行检测项目内容完整,控制点合理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4分

旁站监理

需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设置合理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4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对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4分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完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4分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否则酌情赋分。

3分

工程档案管理方案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统筹施工及监理工作报告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分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建议切合本工程实际,对工程实施有帮助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6 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关联标段(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理,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质量检测)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从高到低的标段顺序优先推荐)。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泗阳县水利局、宿迁市水利局基建处,联系方式:0527-85286341、0527-84399026。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市民中心4号楼

联系人:陈双林

电话:0527-80291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颜泽群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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