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治安类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01月28日 16: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治安类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三次)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 16:4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9059997 | ||
采购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老师、刘老师 0991-43661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华府3号楼9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宁 17609059997 |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治安类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XY-HW0011-03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治安类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治安类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7.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8.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员社保明细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9.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至 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1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1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3.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4.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员社保明细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5.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要求的所有证件资料,报名时请随身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购买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
联系方式:叶老师、刘老师 0991-4366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华府3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刘宁 17609059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电 话: 1760905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