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平潭旅游” 网络营销投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229.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90]fr[gk]2022001
预算金额229.35万元
中标联系人朱秋
公告正文

2022年“平潭旅游” 网络营销投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24 10:35:26 浏览次数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乙方:福建云坐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R[GK]2022001的2022年“平潭旅游” 网络营销投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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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06 广告服务 2022年“平潭旅游” 网络营销投放项目 2022年“平潭旅游” 网络营销投放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个)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293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2293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采购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使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搜索平台营销推广 (项1)针对“互联网时代”游客搜索信息、获取信息的渠道特点,拟开展搜索平台营销推广。选取国内重要搜索引擎平台(包括PC端和手机端),通过“平潭城市名片优化”“旅游目的地搜索结果优化”“信息流推广”“开屏推广”开展旅游的事前营销,做大做热平潭旅游的网络曝光度。 (项2)平潭城市名片优化。选取1个国内重要搜索引擎平台,推出“平潭城市名片”,植入宣传视频、图片、游记、资讯等优质内容,投放时长不少于3个月。 (项3)旅游目的地搜索结果优化。开展3个月旅游相关信息的搜索优化,植入平潭旅游推介资讯。当网友搜索平潭旅游相关键词时,搜索平台自动推荐精品游记、视频、图片等海量资讯。 (项4)信息流推广。选取1个国内重要搜索引擎平台,定向筛选有旅游意向(特别是滨海旅游意向)的用户,投放1年信息流广告(包括视频、文案、游记等)。即在用户手机的该搜索引擎上,选取不少于3个信息流栏目,定向投放平潭旅游宣传视频、攻略、游记、线路及节点活动推介等。 (项5)搜索APP开屏。选取1个国内用户注册量、活跃量大的搜索引擎平台,动态选取不少于500万名目标客户,根据平潭不同季节的旅游产品进行投放开屏广告。 (二)手机地图导航APP推广 (项6)针对国内、省内自驾旅游出行体量大、来岚自驾游客流量多,手机地图导航APP在自助游及驾车群体中覆盖面广,在手机地图导航APP上开展“平潭旅游”宣传推广,选取1个国内重要手机地图导航APP,通过打造平潭智慧旅游地图开展嵌入营销。 (项7)打造平潭智慧旅游地图。选取1个国内重要手机地图导航APP,在其平潭地图中景区、景点植入宣传视频、图片、攻略、游记等导阅览内容。 (项8)投放开屏广告。选取1个国内重要手机地图导航APP,动态选取不少于500万名目标客户,根据平潭不同季节的旅游产品进行投放开屏广告。 (三)网络宣传素材创作、推广 (项9)针对当前“手机一代”客群浏览、接收网络信息短视频化、图片化、娱乐化的特点,拟开展网红推介活动。 (项10)开展KOL采风活动。邀请不少于30名抖音、小红书等平台KOL(单名KOL粉丝数不少于100万)来岚,参观打卡平潭艺术、音乐、体育赛事等文旅活动,制作旅游攻略、视频等,活动后以广告、信息流投放等形式在知名短视频平台、旅游分享社区、生活分享社区、搜索引擎平台发布,打造平潭旅游热门话题,进一步提升平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5)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提供项目结案报告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2 30% 项目执行半年后,提供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3 20% 项目结束后提供结案报告、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提供项目结案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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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2 30 项目执行半年后,提供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3 20 项目结束后提供结案报告、正规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甲方结清项目款项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相关文件不审批或因甲方重大过错致使本合同项目暂停、延缓的,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 10.2除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或者乙方的原因外,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付款时间以甲方汇出时间为准),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时,需书面告知乙方原因,且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或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因甲方重大过错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乙方迟延交付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除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或者甲方的原因外,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工作成果, 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干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交付工作成果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时,需书面告知甲方原因,且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下阶段款项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因乙方重大过错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进度予以据实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向甲方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工作成果在合同约定日期前完成即视为交付,甲方验收确认时间不计入乙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对于乙方的交付时间,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书面或非书面的方式另行约定。验收期间,若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招投标文件约定标准,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内整改后仍未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无需支付后续阶段费用。因乙方重大过失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进度予以据实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向甲方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10.4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对其委托乙方的事项合法性负责, 保证上述资料及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不会引起政府、行政部门处罚、第三方索赔及民事诉讼,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第三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第三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5乙方对其提交的工作成果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对其所提交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负责,保证上述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不会引起政府、行政部门处罚、第三方索赔及民事诉讼,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第三方或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向甲方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10.6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一切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10.7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可预期利益、相关补偿或赔偿费用。 10.8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甲方有权自应付但未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优先扣除,应付但未付价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 10.9如发生其它违约责任,则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后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与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两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乙方: 福建云坐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林路35号互联网小镇科创智慧园6号楼110A单元
单位负责人: 魏长春 单位负责人: 叶锦文
委托代理人:
林旭
委托代理人:
朱秋
联系方法: 0591-23108560
联系方法: 15980721206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平潭分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账号: 118360100100119314 账号: 591905976610201

签订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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