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9-3-2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永安139047296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政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3-2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东格灰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乡东南方向,本次拟对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3 规模: 65×104立方米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
2.5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以及相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指南和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等,结合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综合治理目标,编制《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灰场东格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路线,确保灰场运行、封场及场地闭库后的资源化利用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防止环境风险发生。在方案编制完成后需协同招标人组织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及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相关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并完成在环保部门的备案工作,实现灰场东格的顺利启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环保治理方案编制或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9月23日9:00时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请自行核对资格条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避免浪费资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时。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韦永安
联系电话:13904729629
邮箱:5153936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基地)
联 系 人:政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11
电子邮件:hol_z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4-09-3-2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东格灰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乡东南方向,本次拟对灰场东格环保治理方案编制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3 规模: 65×104立方米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
2.5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以及相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指南和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等,结合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综合治理目标,编制《包头第二热电厂灰场东格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灰场东格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路线,确保灰场运行、封场及场地闭库后的资源化利用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防止环境风险发生。在方案编制完成后需协同招标人组织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及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相关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并完成在环保部门的备案工作,实现灰场东格的顺利启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环保治理方案编制或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9月23日9:00时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请自行核对资格条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避免浪费资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时。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韦永安
联系电话:13904729629
邮箱:5153936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基地)
联 系 人:政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11
电子邮件:hol_z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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