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苹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hzzb-35b-006
预算金额273.0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泽斌
中标联系人刘小姐17665031855
公告正文
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苹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HZZB-35B-0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苹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3.09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 物气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微型智能苹果气象监测系统22套、苹果6要素区域气象监测 系统4套、植物生理生态在线监测系统5套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苹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苹果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二选一): (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 表), (2)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 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3.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 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3.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 留存(不允许二次复印);(2)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本项 目所需提供资料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气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省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气象服务中心 七、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决。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甲方联系人:杨泽斌 联系电话:26284467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25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6-24 乙方(盖章):广州华玉家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银行账号:44057201040024685 乙方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7665031855 合同签订日期: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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