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27.26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xgc-gczb-2023008
预算金额727.26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勤吉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保芊妤181523229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RXGC-GCZB-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7.26 万元,招标人为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3.41 亩,拟提升改造建筑面积共 6894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6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在宁夏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七、其他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业主为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 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估算投资 727.26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园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的单体温 室工程进行改造提升,对温室主体骨架、覆盖、保温、放风等系统进行维修最终达到种植条 件。项目提升改造共计 119 栋温棚,总建筑面积 68940㎡。具体内容为:
(1)温室主体维修改造共计 68940㎡;
(2)配套覆盖、保温、放风等相关设施维修或新增;
(3)新增电动棉被卷放设备 91 台。
2.3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27.26 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 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09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6 日,在宁夏睿兴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 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 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 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 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
联 系 人:魏勤吉
电 话:13323530200
翟聿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一号综合楼 904 铺 联 系 人: 保芊妤
电 话: 18152322921
电子邮件: 8369494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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