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第二届永康博士乡贤大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临[2023]386号-fycg002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宇天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炳旭18257872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第二届永康博士乡贤大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3]386号-FYCG002
    项目名称:第二届永康博士乡贤大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第二届永康博士乡贤大会主要由一场开幕式及数字五金发展峰会、创新创业大赛等7个专场活动组成。大会参会人数约400人,以“聚天下丽州英才 创世界五金之都”为主题,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永康籍博士专家以及各方面高层次人才、永康海内外留学归国人员代表、永康籍在外知名乡贤代表汇聚家乡,畅叙情谊、共谋发展,以乡情为纽带推动人才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聚变,为打造世界五金之都凝聚智慧力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第二届永康博士乡贤大会闭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二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315950&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1d656490d1ea11edbe21974eb1617c8f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永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01428
    质疑联系人:胡运
    质疑联系方式:15867928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炳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7872366
    质疑联系人:王邵燕
    质疑联系方式:150586553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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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操作指南.pdf
2.1M
首台套相关政策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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