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清单:
具体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 |
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 |
CGB-XX-N-20220400 |
13万元 |
2.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5个工作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7号楼6楼采购管理科1室(618)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建议双面打印):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办政务邮箱fsfycgb@163.com。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
四、采购会议地点及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五、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采购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保质期等超出先期正式报价单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罚。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名/无效响应: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联系事项
采购过程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王小姐,电话:0757-22978055。(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附件:
1.报名登记表.doc报名登记表.doc 2.采购文件(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 3.其他。
采购管理科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