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b-xx-n-20220400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清单:

具体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

广东省医保门诊共济及生育待遇调整改造

CGB-XX-N-20220400

13万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2126日起至20221212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5个工作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126日起至202212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7号楼6楼采购管理科1室(618)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建议双面打印):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办政务邮箱fsfycgb@163.com。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

四、采购会议地点及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五、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采购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保质期等超出先期正式报价单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罚。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名/无效响应: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联系事项

采购过程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王小姐,电话:0757-22978055。(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附件:

1.报名登记表.doc报名登记表.doc 2.采购文件(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 3.其他。

采购管理科

2022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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