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询价-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委托咨询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23094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委托咨询采购询价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YB-JL-LP-ZX-[2024]-013
询价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宜宾第五项目经理部
2024年11月05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PAGEREF _Toc24272 \h 1
一、项目概况 PAGEREF _Toc13617 \h 1
二、询价内容 PAGEREF _Toc15345 \h 1
三、性能要求 PAGEREF _Toc11963 \h 2
四、验收标准 PAGEREF _Toc4905 \h 2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PAGEREF _Toc31145 \h 2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PAGEREF _Toc27708 \h 2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15867 \h 3
八、开标 PAGEREF _Toc14667 \h 3
九、评 标 PAGEREF _Toc28389 \h 3
十、授 标 PAGEREF _Toc11241 \h 4
十一、合同的签订 PAGEREF _Toc7705 \h 5
十二、公告媒体 PAGEREF _Toc17345 \h 5
十三、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PAGEREF _Toc13905 \h 5
十三、联系方式 PAGEREF _Toc27515 \h 8
第二章 报价文件 PAGEREF _Toc16157 \h 9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24007 \h 9
二、报价 PAGEREF _Toc7242 \h 9
第三章 报价 PAGEREF _Toc7088 \h 10
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PAGEREF _Toc3419 \h 10
二 报价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18094 \h 10
三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PAGEREF _Toc5611 \h 10
第四章 开启 PAGEREF _Toc1031 \h 11
4.1 开启程序 PAGEREF _Toc32235 \h 11
4.2 报价文件的拒绝 PAGEREF _Toc31874 \h 11
第五章 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20771 \h 12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PAGEREF _Toc25216 \h 13
6.1 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16218 \h 13
6.2 对询价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31211 \h 13
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2827 \h 13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14499 \h 13
6.5 投诉 PAGEREF _Toc25247 \h 13
第七章 报价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2897 \h 14
(1)询价报价表 PAGEREF _Toc8311 \h 14
(2)信用承诺书 PAGEREF _Toc27075 \h 16
第八章 合同 PAGEREF _Toc3276 \h 18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宜宾市筠连县。
施工范围: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发明专利代理、软著代理、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高企申报材料编写等服务。
本次拟组织询价的项目为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所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
二、询价内容
1.询价内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计划采购量详见下表,含税控制总价为26.11万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注:暂定数量,询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交货日期:根据甲方通知发货。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4.收货单位: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五项目经理部
5.品牌要求:无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三、性能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申报材料要求 ,质量检验以通过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申报为准。
四、验收标准
1.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材料标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且需成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线上询比价,请于 2024年11月28日17:30时至2024年12月03日17:30时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报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报价文件。
2.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报价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时间截止后,询价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3.对于线上开标的,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17:30时至2024年12月08日17:3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4.逾期未上传成功或未送至报价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5.报价说明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对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报价应包括编制及申报资料费用、税费、利润、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询价书有特殊规定的,应作文字说明;
5.2报价人应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技术服务报价单》中所列的报价项目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3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4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5.5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八、开标
标书开启定于2024年12月08日17:3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以询价系统设定的流程为准。
九、评 标
1.评标办法
1.1最低价中标法
2.评标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3.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报价人对询价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在评标期间,询价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报价人进行联系;
5.评标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中,对报价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5.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评标小组有权就报价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报价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7.必要时询价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8.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9.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9.1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材料是唯一来源的除外);
9.2出现影响招报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询价人预算,询价人不能支付的;
9.4询价人标的物出现变化的;
10.废标后,询价人将把废标的理由在系统内通知所有报价人。
十、授 标
1.评标小组根据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询价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询价人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核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3.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询价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询价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询价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为依据。
十二、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宾第五项目部
地 址:宜宾市筠连县桂花村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
联系人:颜海玲
电话:18290515905
邮箱:1922265301@qq.com
第二章 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报价表;
(2)信用承诺书。
二、报价
1.询价响应人应按“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报价为每件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总价。询价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询价报价表。
3.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询价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第三章
报价
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的封面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进行确认。
二 报价文件的递交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询价响应人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递交时间以成功上传时间为准。
三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询价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向询价人提交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申请。
3.2询价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申请应按照本章第3.3.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3.3询价响应人撤回报价文件的,询价人自收到询价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保证金。
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3.5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5通过扫描纸质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纸质文件需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 开启
4.1 开启程序
到达开启时间后,在交建供应链系统中进行开启。
4.2 报价文件的拒绝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中无报价文件;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第五章 签订合同
5.1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询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人不向中标人退还报价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6.1 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
询价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询价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2 对询价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6.2.1询价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询价人串通报价,不得向询价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询价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2.2 严禁询价响应人向询价人或参与询价、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在询价期间不得邀请询价人或询价评标的有关人员到报价单位参观考察或组织观光活动。
6.2.3 询价响应人应对其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的全部资格审查资料和报价辅助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的或不真实的内容。
6.2.4 询价响应人不得对询价人或有关人员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询价人一旦发现询价响应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报价资格或中标资格。
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5 投诉
询价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七章 报价文件的组成
(1)询价报价表 询价报价表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技术服务采购)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编号:YB-JL-LP-ZX-[2024]-013 单位(元)
报价有效期: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日期:2024年 月 日
(2)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单(盖章)
年 月 日
第八章 合同
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合同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委托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二O二四年 月 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
委托咨询合同
甲方: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咨询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编制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中所需要的专利申请,高新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申报咨询服务。
甲方同意将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委托乙方合作的符合四川省科技厅高企专项审计要求的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费用在本协议中体现并由乙方一并收取。
二、费用和支付
(一)本项目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含税),人民币大写: 整(以实际结算为准),具体详见下表。
(二)支付方式:
1、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专利局对专利的非正常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分两年两批次申报。每批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0件,每批次在甲方申报并受理 10 个实用新型专利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在获取授权证书后支付此批次余款,既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包取证,如果此批次有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实用新型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2、发明专利:由于专利局对专利的非正常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发明专利分两年两批次申报。每批次申请发明专利3件,每批次在甲方申报并受理 3个发明专利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包取证,如果此批次有发明专利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实用新型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3、软件著作权:一次申报5件软著,在甲方申报并获得软著证书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
4、专项审计及高企申报:在甲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7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
(三)资料交接:乙方确认收到款后交付与甲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账号与留底书面资料。
(四)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资料,编制专项材料所需要的相关的企业文书和档案。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材料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无法律瑕疵和争议。
2、协助乙方取得高新认证材料所需的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人员构成、知识产权(RD)、产品(PS)的表述等相关工作事项。
3、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财务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
1、按本次认证的要求编制合格的申报材料,包括帮助甲方申请 20 个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3 个及以上发明专利以及 5 个及以上软著,具体数量根据甲方需求,费用延用合同约定单价,视情况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2、根据专利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申报资料,并与企业共同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专家组提交申报资料。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编制的审计报告以及申报材料的著作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承诺每个月派专业人员每月不少于4天到甲方驻点指导,直至高企申报成果,期间发生差旅费已包含在乙方报价中。
四、其他约定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二)若因甲方专利原因使本合同暂时无法执行,本合同顺延一年。
五、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外,还需退回甲方已支付费用。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申报无法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承担损失。出现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怠于采取合理措施方应赔偿对方扩大的损失。
六、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中所列电话、地址为甲乙双方确认的的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等)。甲乙双方确认以邮政送达或电子邮箱送达为送达方式,自邮政送达回执日期或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送达日期。任何一方变更时,应在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自邮政快递退回之日或电子邮件发出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专利
20
项
2
专利
3
项
3
技术服务
5
批
4
技术服务
3
批
5
技术服务
3
批
6
技术服务
1
批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委托咨询采购询价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YB-JL-LP-ZX-[2024]-013
询价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宜宾第五项目经理部
2024年11月05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PAGEREF _Toc24272 \h 1
一、项目概况 PAGEREF _Toc13617 \h 1
二、询价内容 PAGEREF _Toc15345 \h 1
三、性能要求 PAGEREF _Toc11963 \h 2
四、验收标准 PAGEREF _Toc4905 \h 2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PAGEREF _Toc31145 \h 2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PAGEREF _Toc27708 \h 2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15867 \h 3
八、开标 PAGEREF _Toc14667 \h 3
九、评 标 PAGEREF _Toc28389 \h 3
十、授 标 PAGEREF _Toc11241 \h 4
十一、合同的签订 PAGEREF _Toc7705 \h 5
十二、公告媒体 PAGEREF _Toc17345 \h 5
十三、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PAGEREF _Toc13905 \h 5
十三、联系方式 PAGEREF _Toc27515 \h 8
第二章 报价文件 PAGEREF _Toc16157 \h 9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24007 \h 9
二、报价 PAGEREF _Toc7242 \h 9
第三章 报价 PAGEREF _Toc7088 \h 10
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PAGEREF _Toc3419 \h 10
二 报价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18094 \h 10
三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PAGEREF _Toc5611 \h 10
第四章 开启 PAGEREF _Toc1031 \h 11
4.1 开启程序 PAGEREF _Toc32235 \h 11
4.2 报价文件的拒绝 PAGEREF _Toc31874 \h 11
第五章 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20771 \h 12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PAGEREF _Toc25216 \h 13
6.1 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16218 \h 13
6.2 对询价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31211 \h 13
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2827 \h 13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14499 \h 13
6.5 投诉 PAGEREF _Toc25247 \h 13
第七章 报价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2897 \h 14
(1)询价报价表 PAGEREF _Toc8311 \h 14
(2)信用承诺书 PAGEREF _Toc27075 \h 16
第八章 合同 PAGEREF _Toc3276 \h 18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宜宾市筠连县。
施工范围: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发明专利代理、软著代理、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高企申报材料编写等服务。
本次拟组织询价的项目为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所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
二、询价内容
1.询价内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计划采购量详见下表,含税控制总价为26.11万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采购数量 (暂定) | 不含税 控制单价(元) | 不含税 控制总价(元) | 含税 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 | 个 | 20.00 | 3169.81 | 63396.20 | 67199.97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20个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发明专利代理费 | 个 | 3.00 | 15566.04 | 46698.12 | 49500.01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3个及以上实用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3 | 软著代理费 | 个 | 5.00 | 933.97 | 4669.85 | 4950.04 | 软著开发、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5个及以上软著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4 | 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5188.68 | 15566.04 | 16500.00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5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8301.89 | 24905.67 | 26400.01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6 | 高企申报材料编写及服务 | 年 | 1.00 | 91084.97 | 91084.97 | 96550.07 | 编写整理高企申报资料、网上填写申报书、装订资质材料并协助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 |
| 合计 | | | | 246320.85 | 261100.10 | |
注:暂定数量,询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交货日期:根据甲方通知发货。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4.收货单位: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五项目经理部
5.品牌要求:无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三、性能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申报材料要求 ,质量检验以通过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申报为准。
四、验收标准
1.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材料标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且需成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线上询比价,请于 2024年11月28日17:30时至2024年12月03日17:30时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报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报价文件。
2.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报价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时间截止后,询价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3.对于线上开标的,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17:30时至2024年12月08日17:3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4.逾期未上传成功或未送至报价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5.报价说明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对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报价应包括编制及申报资料费用、税费、利润、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询价书有特殊规定的,应作文字说明;
5.2报价人应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技术服务报价单》中所列的报价项目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3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4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5.5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八、开标
标书开启定于2024年12月08日17:3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以询价系统设定的流程为准。
九、评 标
1.评标办法
1.1最低价中标法
2.评标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3.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报价人对询价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在评标期间,询价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报价人进行联系;
5.评标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中,对报价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5.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评标小组有权就报价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报价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7.必要时询价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8.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9.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9.1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材料是唯一来源的除外);
9.2出现影响招报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询价人预算,询价人不能支付的;
9.4询价人标的物出现变化的;
10.废标后,询价人将把废标的理由在系统内通知所有报价人。
十、授 标
1.评标小组根据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询价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询价人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核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3.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询价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询价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询价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为依据。
十二、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宾第五项目部
地 址:宜宾市筠连县桂花村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
联系人:颜海玲
电话:18290515905
邮箱:1922265301@qq.com
第二章 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报价表;
(2)信用承诺书。
二、报价
1.询价响应人应按“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报价为每件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总价。询价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询价报价表。
3.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询价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第三章
报价
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的封面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进行确认。
二 报价文件的递交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询价响应人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递交时间以成功上传时间为准。
三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询价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向询价人提交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申请。
3.2询价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申请应按照本章第3.3.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3.3询价响应人撤回报价文件的,询价人自收到询价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保证金。
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3.5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5通过扫描纸质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纸质文件需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 开启
4.1 开启程序
到达开启时间后,在交建供应链系统中进行开启。
4.2 报价文件的拒绝
除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平台中无报价文件;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第五章 签订合同
5.1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询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人不向中标人退还报价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6.1 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
询价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询价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2 对询价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6.2.1询价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询价人串通报价,不得向询价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询价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2.2 严禁询价响应人向询价人或参与询价、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在询价期间不得邀请询价人或询价评标的有关人员到报价单位参观考察或组织观光活动。
6.2.3 询价响应人应对其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的全部资格审查资料和报价辅助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的或不真实的内容。
6.2.4 询价响应人不得对询价人或有关人员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询价人一旦发现询价响应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报价资格或中标资格。
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5 投诉
询价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七章 报价文件的组成
(1)询价报价表 询价报价表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技术服务采购)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编号:YB-JL-LP-ZX-[2024]-013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税率 (%) | 含税综合单价 (元/个)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 | 个 | 20.00 | 6.00% | |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20个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 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发明专利代理费 | 个 | 3.00 | 6.00% | |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3个及以上实用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3 | 软著代理费 | 个 | 5.00 | 6.00% | | | 软著开发、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5个及以上软著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4 | 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6.00% | |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5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6.00% | |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6 | 高企申报材料编写及服务 | 年 | 1.00 | 6.00% | | | 编写整理高企申报资料、网上填写申报书、装订资质材料并协助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 |
| 合计 | | | | | | |
报价总金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税金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 |||||||
说明: 1、询价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交易或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3、报价中综合单价为含税价,税率6%价; 4、支付条款:上述服务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代理成功的知识产权数量或其他费用为结算依据,结算后60天内以询价方采用1年期银行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e信通、中交E信、供应链融资等)支付,且询价人不承担相关的贴息费用; 5、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代理许可证书或资质证书;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8、报价单位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9、服务要求:代理成功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成果最终所属权归属于询价人、代理或服务最终成果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登记的; 10、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天。 |
报价有效期: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日期:2024年 月 日
(2)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单(盖章)
年 月 日
第八章 合同
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合同
筠连县龙盘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委托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二O二四年 月 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服务
委托咨询合同
甲方: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咨询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编制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中所需要的专利申请,高新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申报咨询服务。
甲方同意将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委托乙方合作的符合四川省科技厅高企专项审计要求的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费用在本协议中体现并由乙方一并收取。
二、费用和支付
(一)本项目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含税),人民币大写: 整(以实际结算为准),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税率 (%) | 含税综合单价 (元/个)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 | 个 | 20.00 | 6.00%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20个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 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
2 | 发明专利代理费 | 个 | 3.00 | 6.00% | 专利材料写作、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3个及以上实用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
3 | 软著代理费 | 个 | 5.00 | 6.00% | 软著开发、申报、代缴官费及专利后续服务;保证拿到 5个及以上软著专利证书。具体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未取得专利证书,该项专利过程中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 ||
4 | 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6.00%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
5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费用 | 年 | 3.00 | 6.00% | 现场收集财务资料、做审计底稿、 出具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 | ||
6 | 高企申报材料编写及服务 | 年 | 1.00 | 6.00% | 编写整理高企申报资料、网上填写申报书、装订资质材料并协助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 | ||
| 合计 | | | | |
(二)支付方式:
1、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专利局对专利的非正常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分两年两批次申报。每批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0件,每批次在甲方申报并受理 10 个实用新型专利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在获取授权证书后支付此批次余款,既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包取证,如果此批次有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实用新型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2、发明专利:由于专利局对专利的非正常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发明专利分两年两批次申报。每批次申请发明专利3件,每批次在甲方申报并受理 3个发明专利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包取证,如果此批次有发明专利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实用新型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3、软件著作权:一次申报5件软著,在甲方申报并获得软著证书后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
4、专项审计及高企申报:在甲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7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
(三)资料交接:乙方确认收到款后交付与甲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账号与留底书面资料。
(四)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资料,编制专项材料所需要的相关的企业文书和档案。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所提供材料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无法律瑕疵和争议。
2、协助乙方取得高新认证材料所需的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人员构成、知识产权(RD)、产品(PS)的表述等相关工作事项。
3、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财务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
1、按本次认证的要求编制合格的申报材料,包括帮助甲方申请 20 个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3 个及以上发明专利以及 5 个及以上软著,具体数量根据甲方需求,费用延用合同约定单价,视情况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按照驳回的数量,乙方重新申请相应数量的专利补足,对应数量所产生的任何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最终取得专利证书数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2、根据专利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申报资料,并与企业共同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专家组提交申报资料。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编制的审计报告以及申报材料的著作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承诺每个月派专业人员每月不少于4天到甲方驻点指导,直至高企申报成果,期间发生差旅费已包含在乙方报价中。
四、其他约定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二)若因甲方专利原因使本合同暂时无法执行,本合同顺延一年。
五、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外,还需退回甲方已支付费用。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申报无法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承担损失。出现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怠于采取合理措施方应赔偿对方扩大的损失。
六、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中所列电话、地址为甲乙双方确认的的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等)。甲乙双方确认以邮政送达或电子邮箱送达为送达方式,自邮政送达回执日期或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送达日期。任何一方变更时,应在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自邮政快递退回之日或电子邮件发出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宜宾互联网|+创业园五楼C24号 | 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专利
20
项
2
专利
3
项
3
技术服务
5
批
4
技术服务
3
批
5
技术服务
3
批
6
技术服务
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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