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生活给水加压设备招标公告(第三次)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1
公告正文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用询价方式招标采购生活给水加压设备,特邀请供应商投标。
一、投标须知
1.1、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生活给水加压设备项目。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5万元,超过无效。
1.3招标方式:院内比选,两轮报价,低价中标。
1.4付款方式:交付全部货物,完成安装,验收后,提供增值税普票,对公转账支付。
1.5招标特别说明: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标的报名及比选采用网上投递电子版资料,电话或QQ等方式远程进行比选,投标人确保电话或QQ等方式畅通。
1.6报名要求:
1.6.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 日至2021年8月10日,过时不候。
1.6.2报名资料要求(加盖鲜章):廉洁承诺书(文本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系方式。提供电子扫描文件。
网上报名:发送电子邮件至1150791079@qq.com。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26214412。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1.6.3投标人须完成报名程序并通过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二、招标实质性要求:
2.1生活给水加压设备一套,含加压泵(一用一备)、不锈钢负压罐、管路阀门、电气控制柜等部件。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加压泵、管路阀门等涉水部件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2.2参数:
部件品名 产品型号 设备要求 报价及质保要求 数量
加压泵(一用一备) Q≧60m³/h,H≧60m,N≧18KW 主泵过流部件304不锈钢,机械密封。    价格含设备、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开具合法发票,对公转账。
设备质保期≥一年
1组
负压罐 ≧800L,1.0mpa 不锈钢。
管路、阀门 进出DN150 含不锈钢进出水管路、出入口各安装一个阀门,与原有管路连接的管材及配件,连接施工,管路承压≧1.0Mpa。
电气控制柜 ABB变频  
运输、安装费   含运输、安装、现场混凝土基础、原管道开挖、新老管线连接施工等工序
质保时间 设备质保                 年  
报价(大写)   报价(小写)  元

2.3参考示意图:
 
三、投标资料要求
3.1投标授权书(非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2营业执照副本。
3.3廉洁承诺书(文本见附件)
3.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5《报价表》
部件品名 产品型号 设备特征 报价及质保要求 数量
加压泵(一用一备)   主泵过流部件304不锈钢,机械密封。    价格含设备、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开具合法发票,对公转账。
设备质保期≥一年
1组
负压罐   不锈钢。
管路、阀门    
电气控制柜    
运输、安装费   含运输、安装、现场混凝土基础、原管道开挖、新老管线连接施工等工序
质保时间 设备质保                 年  
报价(大写)   报价(小写)  元

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密封,通过顺丰快递至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四、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招标公示期: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 月11日下午3:00。
投标资料快递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下午3:00,,投标人承担快递文件不能及时送达的风险。
快递文件接收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孙先生,028--26214412。
    院内比选时间:2021年8月11日下午3:00,过时不候。
院内比选方式:评审邮递的投标资料,通过电话或QQ等方式远程进行比选。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26214412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二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二O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