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山路(新都路-长江路)、规划五路(东山路-峨眉山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恒山路(新都路-长江路)、规划五路(东山路-峨眉山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恒山路规划断面宽24米,中桥2座,桥长分别约70米和30米,道路总长约1400米;规划五路规划断面宽20米,中桥1座,桥长约30米,道路总长约600米。建设道路、桥梁、照明、绿化、交安设施及雨水管道等。工程建安费约70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恒山路(新都路-长江路)、规划五路(东山路-峨眉山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恒山路规划断面宽24米,中桥2座,桥长分别约70米和30米,道路总长约1400米;规划五路规划断面宽20米,中桥1座,桥长约30米,道路总长约600米。建设道路、桥梁、照明、绿化、交安设施及雨水管道等,请结合现状情况以及项目规模综合考虑,进行地质勘查、洪评、道路测量、设计概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图审以及后续设计咨询等全过程服务。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批。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成果送审、对接和修改)。
7、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需要配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未在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公示的不良信用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盐城”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图纸等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请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疑,规定时间内未提疑的视为无异议。)。
2、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3、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 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00、69083424。
4、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开标大厅网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BidOpening_new。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保持电话畅通,用CA锁远程解密(解密时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开发区政务服务网(http://yckf.jszwfw.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开发区政务服务http://yckf.jszwfw.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kfq.yancheng.gov.cn:8081//,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告3-6个月,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2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5—816916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陵镇双板桥路138号(盛世名门内)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982597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