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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示】2023年度崇川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区经审批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了2023年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崇川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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