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设-交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6: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002724
项目编号: NXYYX(CN)-2023009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设-交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248480.00
最高限价(如有): 22484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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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设-交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内容:一、交通信号灯部分:900万电子警察高清抓拍单元、暖光频闪灯、900万反向卡口高清抓拍单元(核心产品)、生态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智能交通管理终端、落地机柜、接入交换机、抱杆箱、工业交换机、立杆、立杆基础、落地机柜基础、砖砌砖坑(含井盖)、2孔机械顶管、环网管道交流引电管道、电缆、设备安装调试费含其他配套辅助材料、光纤链路租用;二、交通信号系统部分:道路交通智能信号控制机、满屏灯、人行灯、立柱杆件、人行灯立杆及基础预埋、信号机落地机柜基础、环网管道、信号灯控制、电缆线、信号灯控制电缆线、信号灯控制电缆线、设备安装及其他辅助材料、施工赔补费、热熔标线、清除标线、标志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24848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24848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 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注 1:3.3-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26 14:21:00 至 2023-10-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8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 座23层2305号。 3.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 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137号
联系方式: 0953-213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源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一号综合楼14楼11414号
联系方式: 18195306015、1870963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福龙
电话: 0953-21322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媛、叶巧、吴丽娜
电话: 18195306015、1870963777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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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附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源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