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龙华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辅助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龙华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辅助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拟对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龙华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辅助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龙华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辅助项目 合同金额(元):2028000.00 中标供应商: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服务合同中第八条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3.乙方按照省厅评分标准和要求向完成终期自评,并向甲方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费用为:¥608,4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捌仟肆佰圆整);4.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并向甲方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额的20%尾款,费用为:¥405,6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陆佰圆整);”更改为“3.乙方按照省厅评分标准和要求完成终期自评,并向甲方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为:¥573,5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伍佰圆整);4.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并向甲方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费用为:¥440,5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零伍佰圆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合同支付条款,系按照招标文件制定,按照50%、30%、20%比例分阶段依次支付,即,101.4万元、60.84万元、40.56万元。实际今年此项目可支配付款资金为158.75万元,且首款101.4万元已按原合同支付完成,即仅剩余57.35万用于二期款支付。经与中标供应商友好洽谈协商,拟将合同支付条款对于二期款和三期款数目按照实际进行调整。即二期款为57.35万元,三期款为44.05万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座1201-1203、B座1201、13-14楼 联系电话:19925310522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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