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室外景观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0/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工17789422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7
公告正文
兰州市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室外景观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市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

室外景观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投资[2011]5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该项目室外景观喷泉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室外景观喷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总包单位: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室外景观喷泉工程。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城关区雁南街道辖区,即雁滩滩尖子30#地块,位于B612#规划路以东,S623#规划路以南,天水北路以西,欣月湖以北,总占地面积32512平方米,约合48.77亩。

4)项目概况:对兰州市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北大门出入口喷泉系统、室外会客厅喷泉系统、东侧大门喷泉系统,共计3套系统。

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20 12 24 日;

竣工日期: 2021 1 22

6)投资额: 75 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以技术参数要求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指201711月至今)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为准);

2)拟派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3)拟派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

4)拟派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

5)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8—201910月社保缴费证明),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以具体承诺书原件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以具体说明及承诺书原件为准)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

10、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20201127—2020121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7)近三年(指201711月至今)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证岗位资格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9)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10)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交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未提供者发售招标文件,资料递交完成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本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准确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716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3、递交投标文件时,若为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关中路169

联系人:陈经理

话:151012366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人:韩工

话:17789422272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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