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祝村镇南大树村项目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邢台市邢东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祝村镇南大树村项目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共计拆除房屋面积16303㎡,建筑垃圾产生量共计17814m3,房屋占地面积9193㎡,拆除室内地面(包含部分基础)产生垃圾量2574m3。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最高限价:1169376.9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时查询为准,具体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6 00:00至2022-0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久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东新区祝村镇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体B座2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赵振东 | 联系人: | 闫立瑞 |
电话: | 0319-6771569 | 电话: | 0319-31985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55808000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