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市区2022年度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10时00分前提交招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00-JSRY-G2022-0001
2、项目名称:徐州市区2022年度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
3、预算金额:60万元
4、采购需求:为深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主战略,客观反映开发区、产业园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全面推动和提高各类产业园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全部标的为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2022年7月2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7月2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0:0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10:0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玉琦
联系电话:0516-83200699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层。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联系方式:0516-85908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层
联系方式:0516-832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琦
电话:0516-83200699
2022年7月21日
徐州市区2022年度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采购文件.doc 徐州市区2022年度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采购文件.doc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 | 总则 |
(一)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二)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
(五)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六)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七)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
二 | 招标 |
(九)1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九)2 | 不安排现场考察。 |
(九)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 | 投标 |
(十一)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十二)1(十二)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项目服务方案(加盖电子签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人员配备方案(加盖电子签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十三)2 | 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十三)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十四)3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6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十五) | 以人民币报价。 |
(十七) | 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十八) | 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
(十九) |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0:00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二十) |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
四 | 开标 |
(二十五)1 |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0:002.开标地点:线上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二十五)3 | 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五 | 评标 |
(二十七)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二十八)1(二十八)1(4) | 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顺序排列。 |
(二十九)(4) |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 | 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七)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八) | 履约保证金:无 |
(四十)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孙玉琦;联系电话:0516-83200699;办公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层综合办公室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评分标准评审项 | 分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5分) | 价格分(15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5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人业绩(5分) | 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徐州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业绩的得3分,承担过其它地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参与(协助)过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土地相关政策或开展自然资源课题研究的扫描件,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人实力(15分) | 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同时具有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测绘、土地整理等相关资质的,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企业信用评级A级的,得2分,企业信用评级B级及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技术单位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5分) | 人员配备(15分) | 1、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3、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4、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土地相关专业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5分) | 项目服务方案(50分) | 1、针对本项目的基础资料掌握、工作要求、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内容框架是否完整,技术路线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最高分20分。对项目基础资料掌握详实、需求清楚、方案合理、内容完整、技术路线合理得15-20分;对项目基础资料掌握一般、需求基本清楚、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完整、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得7-14分;对项目基础资料掌握不全、需求不清楚、方案不合理、内容不完整、技术路线不清晰得1-6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65分) | 项目服务方案(50分) | 2、针对本项目的计划安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和相关保障措施是否清晰明确,并对其可行性、可靠性进行评分。最高分20分。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度周期安排、质量保证和相关保障措施非常合理得15-20分;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度周期安排,质量保证和相关保障措施比较合理得7-14分;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度周期安排、质量保证和相关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1-6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65分) | 项目服务方案(50分) | 3、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进行评分。最高分10分。依据本项目实施过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合理,且应对措施计划得当得7-10分;重点、难点的分析不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计划基本得当得4-6分;重点、难点的分析不合理,初步应对措施计划不得当得1-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徐州市区2022年度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 | 详见投标文件 | |
总价(大写): |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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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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